服務

記錄文件

我們記錄、保護並提供與婚姻、不動產和商業相關的文件的存取。

需要了解的內容

成本

請務必造訪我們的記錄費用頁面,以了解記錄您的文件需要多少費用。 

記錄文件的方法

我們的辦公室可以透過兩種方式記錄文件: 

  • 面對面 
  • 郵寄

該怎麼辦

錄製文件之前

當您在我們的辦公室記錄文檔時,我們的工作人員將檢查該文檔,以檢查其是否符合州和地方法律規定的特定記錄要求。 

重要的是要注意以下幾點: 

  1. 記錄要求與法律要求不同。因此,強烈建議您向律師、產權公司代表或其他授權個人尋求協助。 
  2. 如果您的文件不符合記錄要求,我們的辦公室將無法對其進行記錄。 
  3. 僅可記錄法律允許的文件。
  4. 請務必查看我們的錄音費用頁面。 
  5. 某些文件,例如轉讓財產的契約,將引發轉讓稅。當您記錄此類文件時,您還需要填寫轉讓稅宣誓書和初步所有權變更表。您可以在我們的轉讓稅頁面上找到這些資訊。 

面對面

您可以親自前往我們位於舊金山市政廳 190 室的辦公室錄製文件。 

登記費和轉讓稅(如果適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預先印有姓名和地址)
  • 信用卡
  • 匯票(支付給 SF Assessor-Recorder)

請注意,我們的錄音窗口開放時間為上午 8:00 至下午 4:00。

郵寄

您可以將記錄文件郵寄到我們位於舊金山市政廳的辦公室。 

郵寄地址為: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190,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102。

記錄費和轉讓稅(如果適用)可以透過現金、支票(預先印有姓名和地址)或匯票支付給 SF Assessor-Recorder。

儘管我們希望為您提供盡可能多的信息,但根據加州法律,我們的文件審查員不得提供法律建議或協助文件準備。 ( 《商業與職業法典》第 6125 條)。

Special cases

電子錄音

電子記錄(e-recording)是透過安全的網際網路入口網站記錄文件的過程,否則這些文件將透過郵件或快遞發送到我們的辦公室。

電子記錄以前僅限於產權公司、產權保險公司、金融機構和政府實體。然而,管理電子記錄的法規最近根據 AB2143 (2016) 進行了更新,該法規向能夠證明至少有 100 萬美元一般責任保險的實體開放電子記錄。這些新規定於 2020 年 1 月 1 日生效。

有興趣註冊電子記錄的實體必須證明最低保險要求,並與我們的辦公室和我們的 9 個合作夥伴電子記錄代理之一簽署諒解備忘錄 (MOU)。我們的辦公室不對電子記錄收取附加費;透過櫃檯或郵寄方式提交的紙本文件的費用與透過電子記錄提交的費用相同。但是,為了方便電子記錄,代理商會向提交者收取費用。每個代理商的費用結構都不同,因此建議您向代理商詢問定價。

以下是我們的合作夥伴電子記錄代理清單。

記錄後,文件將在當天(通常不到一小時)退還給提交者,並在第二天透過 ACH 電匯支付記錄費和稅費。

下班後投遞箱

評估記錄員投遞箱位於舊金山市政廳外。具體來說,盒子位於格羅夫街入口處的窗戶裡。每天都會檢查投遞箱,並將文件直接帶回給我們的員工處理。 

透過投遞箱提交的文件將在收到後 24 小時內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果可以接受)。 

請確保您的文件在付款時安全包裝。 

記錄費和轉讓稅(如果適用)可以透過支票(預先印有姓名和地址)或匯票支付給 SF Assessor-Recorder。

獲取協助

地址

Office of the Assessor-RecorderCity Hall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Room 19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Our regular office hours are from 8:00 am to 5:00 PM. Our in-person document recording hours are from 8:00 am to 4:00 pm. 

電子郵件

評估記錄員辦公室

assessor@sfgov.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