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檢驗服務(公務顧問25)

公務員委員會設立了公務員顧問,以加強有關影響舊金山市縣績效制度的重要就業問題和政策的訊息傳遞。顧問只是一個摘要。它不會取代或修改市政府的管理文件和政策,其條款將控制顧問的內容。

檢驗服務

憲章(第十條)授權公務員委員會制定規則、政策和程序,以執行憲章的績效制度規定。委員會透過上訴聽證會、績效制度運作調查以及人力資源總監、運輸總監/指定人員和委員會執行官的報告對績效制度進行監督。 根據其憲章權力,公務員制度委員會還設有監察局。 

什麼是檢驗服務?

監察局是公務員制度委員會的另一個機制,其角色和職責是監督績效制度的運作。檢查處的目的是透過調查所有職位被任命者的行為或行動並保存記錄,確保遵守公務員​​制度委員會制定的績效制度規則、政策和程序。各部門須配合公務員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進行詢問和調查。

誰可以提出檢驗服務請求?

申請人、員工、部門代表、倡議者、員工組織代表或有興趣的公眾可以透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或親自向公務員制度委員會執行官員提交檢查服務請求。匿名請求將被接受並進行調查。公務員制度專員也可以針對公務員制度委員會會議或其他場所聽到的事項提出檢查服務請求。

提交檢驗服務請求後會發生什麼事?

該請求已得到確認,並指派一名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檢查服務調查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審核部門記錄、確定部門和績效制度實踐的遵守情況以及訪談和應用相關績效制度規則、政策和程序。

調查可能會為請求者或部門提供有關程序的諮詢,將資訊納入有關績效制度的培訓講習班中,出版《公務員顧問》以澄清績效制度的政策和程序,或在委員會就此事舉行聽證會。

憲章(第十條)授權公務員委員會制定規則、政策和程序,以執行憲章的績效制度規定。委員會透過上訴聽證會、績效制度運作調查以及人力資源總監、運輸總監/指定人員和委員會執行官的報告對績效制度進行監督。 根據其憲章權力,公務員制度委員會還設有監察局。 

公務員委員會視情況採取後續補救和糾正行動。

檢驗服務問題的範例

一名員工要求對選拔過程進行審查,因為她尚未被任命為「熟練公用事業工人」職位,也沒有收到任何工作通知。就背景而言,她已在舊金山市縣工作了七 (7) 年。在市政府就業的同時,她完成了「熟練公用事業工人」學徒計劃,並獲得了所有必要的許可證和認證。她順利參加了市「公用事業技術工人」考試。 然而,她在資格名單上已經近一年了,排在她之上和之下的資格人員都已被任命,而她卻沒有被任命。

公務員制度委員會工作人員進行調查,並至少:

  • 核實員工的當前地址,並根據需要從請求者那裡獲取任何其他資訊;
  • 透過審查目前名單中填補的職位的全市認證/推薦來確定是否根據考試公告上的認證規則、公務員委員會規則和政策以及其他適用的績效制度要求進行選擇;
  • 審核部門的建議記錄保存程序,並驗證所選人員的任命處理和「試用期通知」是否已完成以及人事檔案是否齊全。
  • 如果選擇合適,公務員制度委員會工作人員:
  • 通知員工結果,
  • 包括認證/轉介流程的描述和/或說明,並回答導致檢查服務請求的問題。
  • 如果選擇不合適,公務員委員會工作人員:
    • 聯絡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總監,向他們建議需要糾正的領域,包括安排該事項供公務員委員會考慮並在必要或適當時採取行動;將結果通知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