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規則 102:定義(公務員委員會)
規則 102
定義
適用性:規則 102 適用於所有類別的員工;警察和消防部門的軍事等級以及 MTA 服務關鍵等級除外。
秒。 102.1 預約
秒。 102.2 委任人員
秒。 102.3 預約日期
秒。 102.4 公告欄/就業機會 網站
秒。 102.5 認證日期
秒。 102.6 憲章
秒。 102.7 城市
秒。 102.8 公務員事務署
秒。 102.9 班級
秒。 102.10 分類方案
秒。 102.11 分類服務
秒。 102.12 委員會
秒。 102.13 專員
秒。 102.14 部門
秒。 102.15 人力資源部
秒。 102.16 有資格的
秒。 102.17 符合資格名單
秒。 102.18 去識別化
秒。 102.19 執行會議
秒。 102.20 人力資源總監
秒。 102.21 裁員
秒。 102.22 附近列表
秒。 102.23 兼職工作
秒。 102.24 位置
秒。 102.25 郵政
秒。 102.26 學區
秒。 102.27 資歷
秒。 102.28 服務
秒。 102.29 開始工作日期
秒。 102.30 時段
秒。 102.31 驗證日期
規則 102
定義
適用性:規則 102 適用於所有類別的員工;警察和消防部門的軍事等級以及 MTA 服務關鍵等級除外。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規則中下列詞語具有下列意義:
秒。 102.1 預約
102.1.1長期公務員
因符合資格名單的永久職位或宣布永久職位的認證而做出的任命。
102.1.2試用期
正式任命後試用期內公務員的身份。
102.1.3 臨時公務員
經合格名單認證後任命為臨時職位
102.1.4 臨時
在沒有可用的合格人員或在緊急情況下任命永久或臨時職位,在任何一種情況下,都受到本規則其他部分規定的時間限制。
102.1.5 豁免
根據章程第 10.104 條的規定,免於從合格名單中填補的永久或臨時職位的任命。
秒。 102.2 委任人員
組織單位的負責人在組織單位內擁有任命權,並擁有前章程第 3.501 條所定義的部門負責人的權力,並根據章程第 18.103 條頒布為條例。
秒。 102.3 預約日期
任命官員通知人力資源部其從人力資源部認證的合格人員名單中進行選擇的日期。
秒。 102.4 公告欄
公務員事務部和人力資源部指定的官方公告板,用於張貼委員會和人力資源部的考試和公告。
102.4.1就業機會網站
市府官方就業機會網站,指定用於發佈人力資源部的考試、招募和公告。
秒。 102.5 認證日期
人力資源部通知任命官員有資格任命填補職位空缺的日期。
秒。 102.6 憲章
舊金山市和縣憲章。
秒。 102.7 城市
舊金山市和縣。
秒。 102.8 公務員事務署
委員會的行政辦公室在執行官的領導下。
秒。 102.9 班級
可以使用通用描述性職位名稱的職位或職位群組。
102.9.1職位代碼
職位代碼一詞在人力資源分類系統中與公務員/特許術語類別或分類互換使用。
秒。 102.10 分類方案
已建立的所有類別、維護計劃的程序以及每個類別的規範或描述。
秒。 102.11 分類服務
包括城市服務中所有需要接受競爭性考試的職位。
秒。 102.12 委員會
公務員專員的行政機構有權執行《憲章》中的公務員條款。
秒。 102.13 專員
舊金山市縣公務員委員會成員,由市長任命。
秒。 102.14 部門
由一名任命官員領導下的一個或多個組織單位。
秒。 102.15 人力資源部
該部門負責管理公務員委員會的政策、規則和程序,並履行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和職能。
秒。 102.16 有資格的
列入合格名單的人。
秒。 102.17 符合資格名單
通過公務員考試的申請人姓名的保密名單,僅用於認證目的。除非法律要求,否則申請人資訊,包括合格名單上的申請人姓名,不得公開;然而,一旦合格名單用盡或過期並且移交得到解決,則應根據要求提供合格名單供公眾查閱。
102.17.1 合格名單考試成績報告
按成功申請者排名排列的分數列表,不包含姓名。
秒。 102.18 去識別化
去識別化是對考生資訊進行編輯的過程,包括姓名、地址、就讀學校和其他個人識別訊息,以減少考試或選拔過程中潛在的偏見(隱性或顯性)。
秒。 102.19 執行會議
委員會合法私下舉行或排除公眾參加的會議或會議的一部分。
秒。 102.20 人力資源總監
現任人力資源部部長。
秒。 102.21 裁員
因經濟、缺乏資金或缺乏工作而離職。
秒。 102.22 附近列表
與沒有人力資源總監可以授權認證臨時公務員任命資格的合格名單的類別類似的合格名單或保留名冊。
秒。 102.23 兼職工作
兼職工作是定期安排的,少於全職、永久或臨時任命的永久或臨時職位。
秒。 102.24 位置
任命官員指定的職責和責任由一名員工履行。
102.24.1 永久
無論資金來源和性質如何,由一個人履行的一系列職責,代表市和縣正在進行的工作。此類職位可以是:
秒。 102.24 位置(續)
102.24.1 永恆的 (續)
1)已持續提供資金的學區年薪條例或薪金決議中所列舉的;
或者
2)經人力資源總監宣佈為永久性職位。
102.24.2 臨時
該職位的職責和責任最長持續時間為 1040 小時,但本規則其他部分定義的特殊項目除外,最長持續時間為 2080 小時。
102.24.3 兼職
職位少於既定的每天或每週幾天的全職正常時間表。
102.24.4 豁免
根據《憲章》第 10.104 條的規定,臨時或永久職位不參與公務員聘用和解職程序。
102.24.5 僅學期
學區中僅針對學期期間所設立的職位。
102.24.6 按需
根據需要指定的臨時請購單,按照全職或兼職工作時間表進行臨時或臨時任命,以應對高峰工作量、緊急額外工作量、必要的救濟以及涉及人員變動的其他情況。
秒。 102.25 郵政
放置在官方公告板上或在就業機會網站上發布。
秒。 102.26 學區
舊金山聯合學區和舊金山社區學院區。
秒。 102.27 資歷
102.27.1 公務員 - 永久
永久資歷應根據員工從合格名單獲得部門級永久職位認證後的任命日期確定。日期相同的,依資格名單中的等級決定資歷,資格較高的為高級。辭職或被解僱並隨後重新任命的員工,其資歷應根據離職後重新任命到某個級別的職位後的新任命日期確定。
102.27.2 公務員 - 臨時(來自合格名單)
資歷應根據員工從合格名單獲得部門類別臨時職位認證後的任命日期決定。日期相同的,依資格名單中的等級決定資歷,資格較高的為高級。
102.27.3 部門
輪班和工作任務的資歷、假期或假期安排由任命官員決定,不屬於公務員委員會或人力資源部門的權力範圍。
102.27.4 全市
1) 2024 年 7 月 1 日之前的全市工齡
全市資歷由特定類別的任命者獲得認證的日期決定。
2)全市資歷,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全市範圍內的資歷由指定人員的任命日期決定。
3)資歷上的聯繫
資歷相同的,依《裁員規則》其他規定確定資歷。
秒。 102.28 服務
舊金山市和縣政府服務,包括學區的機密職位。
秒。 102.29 開始工作日期
被任命者首次在時間卷上報告為工作的日期。
秒。 102.30 時段
所提及的時間段(例如一周或一個月等)應指日曆日,除非規則特別提及工作日。
秒。 102.31 驗證日期
人力資源部通知任命官員其已批准任命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