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租金委員會規則和條例:第 XIII 部分 - 租金條例第 37.15 條規定的報告義務

第 13.10 節「大約面積」的報告

(2022 年 7 月 12 日通過)

            為了履行條例第 37.15(b)(2)(C) 條規定的報告義務,應以 250 平方英尺為增量報告近似平方英尺,如下所示:1-250; 251-500; 551-750; 751-1,000; 1,001-1,250; 1,251-1,500; 1,501-1,750; 1,751-2,000; 2,001-2,250; 2,251-2,500; 2,500+。在缺乏準確的建築圖或其他類似數據的情況下,業主或管理者可以依靠任何可用的資訊來盡其所能地近似這些資訊。如果無法確定大致訊息,業主或經理可以聲明面積未知,並解釋為何資訊未知(例如,業主/經理無法進入該單元進行特定測量) 。

第 13.11 節「臥室」和「浴室」的定義

(2022 年 7 月 12 日通過)

            僅就條例第 37.15(b)(2)(C) 條規定的報告義務而言,「臥室」應定義為主要用於睡眠的房間,其中包括壁櫥和無障礙消防出口,以及「浴室」應定義為包含浴缸、浴缸或淋浴間的房間;緊鄰其提供的抽水馬桶和盥洗室或其他類似設施。

第 13.12 節“入住開始日期”

(2022 年 7 月 12 日通過)

            根據州法律和《租金條例》,沒有書面或現行租約的租戶的權利受到保護。 (參閱《加州民法典》第§§ 1091、1624(a)(3) 條;《租金條例》第§§ 37.2(t)、37.3(a) 條。)因此,業主或管理者可能沒有準確或準確的資訊有關租戶開始入住日期的資訊。如果沒有當前租約或其他書面文件記錄租戶開始入住的日期,業主或經理可以依靠任何可用信息盡其所能地近似該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禁止反言證明或租客的口頭聲明。如果無法確定大致訊息,業主或管理者可以聲明開始入住日期未知,並解釋為何資訊未知(例如,在業主/管理者取得所有權或負責該專案之前開始入住)財產)。

第 13.13 條 因疏忽而未能報告或準確傳達未知或透過法律手段和合理努力無法獲得的訊息,不會受到處罰

(2022 年 7 月 12 日通過)

            如果所有者或管理人不知道某些信息,並且所有者或管理人無法通過合法手段和合理努力確定確切的信息,則所有者或管理人可以報告所要求的有關信息或信念的信息,或者註明所提供的資訊是近似的,或聲明所要求的資訊未知。根據上述規定報告所需資訊的業主或管理者應被視為已基本遵守條例第 37.15 條的報告要求。

            因此,當業主或管理者依照條例第 37.15 條要求報告資訊時,如果業主對所要求的資訊沒有直接、第一手的了解,且業主或經理不應因未能準確報告資訊或聲稱資訊未知而受到處罰,只要他們「據業主或經理所知」報告了所要求的資訊。

            受偽證處罰的證明形式如下:

我在準備本聲明時已盡了一切合理的努力。我已審閱該聲明,據我所知,此處包含的資訊真實且完整。儘管盡了合理的努力,但我仍無法確定要報告的確切信息,我已根據可能的信息和信念提供了我所能提供的最準確的近似值,或者,如果這種近似值不可行,我將提供最準確的近似值。本人保證上述內容真實正確,如有偽證,願受加州法律處罰。

第 13.14 節 許可證 – 租金上漲通知

(2022 年 7 月 12 日通過)

            基本上履行了上述義務報告租賃單元資訊的房東應根據條例第 37.3(a)(1)-(2) 條獲得增加該單元租金的許可證。任何根據條例第 37.3(a)(1)-(2) 條規定在房東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有效的租金上漲,將使全部租金上漲無效;但是否符合本條規定,應以加租生效日期而非服務日期為準。本條例的任何內容均不影響房東的銀行權利或累積被認為無效的合法租金上漲的能力。

            本節適用於 2022 年 7 月 1 日或之後生效的所有租金上漲,但對於公寓單元和住宅單元少於 10 套的建築物,本節僅適用於 3 月或之後生效的租金上漲2023 年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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