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行政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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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如何運作
我們是誰
財務總監擔任舊金山市和縣的首席會計官和審計師。我們負責城市金融營運關鍵方面的治理和實施。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我們的關於我們頁面。
困難豁免
可以在此處找到困難豁免的連結。
上訴的逐步流程
OLSE 上訴:此頁面逐步概述了在收到 OLSE 的違規決定 (DOV) 後向財務總監辦公室提出上訴的步驟。
第 100 章上訴:本頁逐步概述了在收到部門(可能包括環境部、租賃委員會、消防局、娛樂委員會、電影委員會)的傳票後向財務總監辦公室提出上訴的步驟或警察局。
常見問題和聯絡資訊
電子郵件: Controller.AdministrativeAppeals@sfgov.org
電話號碼:415-554-7500
常見問題 (FAQ)
以下是行政上訴的常見問題。
- 我該如何聯絡財務總監辦公室?
透過電子郵件聯絡: controller.administrativeappeals@sfgov.org。
- 財務主任為何參與處理其他部門的行政申訴?
《舊金山行政法典》的各個部分指定主計長辦公室作為負責管理對其他部門所做決定的上訴的部門。這一作用是確保上訴人得到對此事的公平和公正的裁決。 這些法規部分包括《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100 章行政罰款徵收程序以及與勞工標準執行辦公室 (OLSE) 的罰款和處罰相關的各個法規部分。過程中主計長辦公室工作人員的職責類似法院工作人員的職責。為主計長辦公室處理上訴的工作人員必須平等對待上訴人和發布決定的市政府部門。
- 第 100 章引用是什麼?
舊金山市和縣(以下簡稱“市”)對於鼓勵遵守其法律非常感興趣。對此 最後,城市法規通常包括各種補救措施,包括城市部門有權向違規者發出傳票並要求 此類人員須繳納行政罰款。 《舊金山行政法》第 100 章規定了透過傳票和 v 的方式處以行政罰款違規者有權透過主計長辦公室提出上訴。
監事會頒布了《市行政法規》第一百章,為行政罰單提供了標準化流程。在旨在規範本市行為並授權各部門發出罰單的法令中,委員會可以選擇採用全部、部分或不採用第 100 章中的任何程序來管理罰單。由於授權引用的基本條例在採用第 100 章時並不統一,因此市政府各部門處理第 100 章引用的方式各不相同。
第 100 章規定的預設情況是由主計長辦公室管理傳票行政上訴的裁決程序。第 100.8 和 100.9 條要求上訴人向財務總監提出上訴,要求財務總監任命一名聽證官,並指定上訴應遵循的程序。
根據第 100 章向財務總監辦公室提出的最常見的傳票上訴涉及以下部門發出的傳票:
- 舊金山環境部 (ENV)
- 舊金山娛樂委員會
- 舊金山消防局 (SFFD)
- 舊金山租屋委員會
其他有權根據第 100 章發出傳票的執法部門包括:公共工程部、金銀島開發局、公共衛生部、警察局、城市行政管理局和勞工標準執行辦公室。
- 勞工標準執行辦公室 (OLSE) 的罰單與什麼有關?
勞工標準執行辦公室 (OLSE) 負責執行舊金山選民和舊金山監事會通過的勞動法。 OLSE 確保所有雇主遵守《最低工資條例》和《帶薪病假條例》。 OLSE 確保擁有 20 名或以上員工的雇主遵守《醫療保障條例》、《家庭友善工作場所條例》和《公平機會條例》。 OLSE 也確保公共工程承包商遵守現行工資法規。
如果雇主不遵守規定,OLSE 將對該雇主發出傳票或違規處罰。雇主有權透過財務總監辦公室請求舉行上訴聽證會。主計長辦公室管理聽證官的合同,並管理這些聽證會的通知和安排。
- 想要對勞工標準執行辦公室 (OLSE) 或《城市管理法》第 100 章罰單提出上訴的企業可以到哪裡提出上訴?
市政廳 316 室。
- 行政上訴聽證官的聯絡資訊是什麼?
透過財務總監辦公室聯絡聽證官: controller.administrativeappeals@sfgov.org 或致電 (415) 554-7500。
- 參與行政上訴的市府員工可以直接聯絡聽證官嗎?
不可以,行政上訴方(上訴人或市政府部門)不得直接聯絡聽證官。所有聯繫必須透過財務總監辦公室進行。
公共資訊和記錄請求
對於公共資訊請求,請透過舊金山的NextRequest 入口網站提交。
向舊金山市政廳交付文件
Room 316
San Francisco, CA 94102
參考項目
本頁詳細介紹了向財務總監辦公室提出上訴的步驟。
目前暫停和取消承包商資格的名單
取消資格程序用於取消承包商參與城市投標過程的資格。查看目前暫停或取消資格的承包商清單。有關暫停和取消資格的更多信息,請參閱《舊金山管理法典》-第 28 章:行政取消資格程序。
行政上訴聽證會通知

關於
《舊金山行政法典》的各個部分指定主計長辦公室作為負責管理對其他部門所做決定的上訴的部門。這一作用是確保上訴人得到對此事的公平和公正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