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流程的目標
舊金山市和縣(市)以及您的部門有義務調查歧視、騷擾和報復的索賠。我們嚴肅對待所有有關歧視、騷擾和報復的指控。
市政府設有針對違反市平等就業機會 (EEO) 政策的歧視、騷擾和報復行為的內部投訴流程,這與向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或加州民權部門提出外部投訴或提起訴訟不同。市政府處理平等就業機會投訴的流程如下:(1) 確定是否存在違反市政府平等就業機會政策的歧視、騷擾或報復行為,如果是,則確保停止此類行為; (2)為因違反市平等就業機會政策而受到歧視、騷擾或報復的人提供補償性補救措施; (3)為員工創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境。
透過城市平等就業機會投訴程序獲得的補救措施與透過法律程序(例如訴訟)獲得的補救措施不同。透過市政府投訴程序可獲得的補救措施是補償性補救措施,不包括懲罰性賠償、律師費或精神損失費用的補償。投訴人可以獲得補救,使他們處於未發生不法行為(如歧視或報復)時應處於的狀態。補償性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恢復休假餘額或因歧視或騷擾而休假的補償、對違反平等就業機會政策的人員採取糾正措施、或任命因歧視或報復而被拒絕的職位。
訪談目的
通常,您提交投訴後需要更多資訊來了解或澄清指控。調查員將與您聯繫,進行面談以獲取澄清資訊。調查員作為中立的事實調查者,並不代表您或您的部門。接受面談的目的是確定資訊是否需要進一步調查,或是否應該在行政上結案。
預期結果
您將在私人場合透過視訊會議、電話或面對面的方式接受調查員的訪談。調查員會詢問有關您的指控的問題,例如涉及的各方以及所指控事件可能發生的日期。調查人員理解您討論您的指控可能會很困難,如果需要,我們會允許您休息。有關入學面試的更多資訊如下:
- 時間承諾 o 面試通常持續 1 至 3 小時,具體取決於指控的數量。
- 有限保密
- 本次訪談中討論的資訊將僅與有合法知情需求的人員分享,例如市內的人力資源員工或您所在部門的主管。無法保證完全保密。為了確保公平的程序並保護您免受潛在的報復,我們要求您不要與他人討論您正在接受採訪、提出的問題或給出的答案或調查的存在。
- 您可以在入學面試期間請代表在場。但是,代表不能代表您回答問題。
需要提供什麼
- 為了確保訪談有生產力並支持調查,我們建議您在訪談之前或訪談期間提供以下資訊和/或資料:
- 涉嫌行為發生的日期
- 證人姓名
- 書面資料、照片或任何其他支持指控並有助於調查的資訊和/或資料
請注意,即使您不提供這些資訊和/或材料,面試仍可能會繼續進行。然而,如果沒有證據支持,可能很難核實您的指控。
您可能會被問到的問題類型
- 發生了什麼事?
- 誰參與了所指控的行為?您與該人是什麼關係?
- 涉嫌的行為發生在哪裡?所指控的行為發生在什麼日期?所指控的行為發生了幾次?
- 有目擊證人嗎?如果有,他們的姓名和職位是什麼?
- 您是否有任何資訊和/或材料來支持您的指控?
- 您是否向任何人報告該涉嫌行為?如果是,對誰?什麼時候?
- 您是否認為這種涉嫌行為與您屬於受保護類別/等級的會員資格有關?如果是的話,你為什麼相信這一點?
- 您是否認為這種行為構成報復?如果是,您是否參與了受保護的活動(即,您是否舉報、投訴或以其他方式反對您合理認為是非法歧視、騷擾或報復的行為,或協助調查歧視投訴)?
- 這種涉嫌行為有何影響?
- 您是否遭受任何不利的就業行動(即薪資損失或福利損失)?
- 您是否因為該涉嫌行為而休假?
- 您希望如何解決您提出的投訴?
投訴調查
- 您將在面試後一個月內收到通知,告知我們您的指控是否會受到一般調查。
- 如果確定不會進行調查,我們將透過電話與您聯繫,並向您發送一封信,告知您結案的原因。行政關閉信函通常會副本給您的部門主管。
- 如果確定將進行調查:
- 我們將通知您,您的案件將被調查,並總結將被調查的指控。
- 如果您的某些指控不會被調查,我們會通知您這些指控將在未經調查的情況下結案。
- 我們將把您的指控通知您的部門並要求其作出答复。
- 任何被指控歧視行為的人都會被告知您的指控並有機會回應。
- 我們將提醒您的部門和任何被指控的人,禁止報復。
- 調查可能包括證人訪談、現場檢查以及相關資料的審查。
- 在調查期間,我們可能會聯繫您以澄清所了解到的信息,讓您有機會反駁所收集到的信息,或提供更多信息。
調查結論
- DHR EEO 的目標是在收到您的投訴後 180 天內完成調查。 DHR EEO 實現這一目標的能力將取決於指定調查員的案件量和其他因素,例如案件的複雜性和證人的可用性。
- 市人力資源總監負責審查和解決所有平等就業機會投訴,但舊金山市交通局 (SFMTA) 員工提出的投訴除外。舊金山交通局局長負責審查和解決舊金山交通局員工提出的平等就業機會投訴。調查結束時,人力資源總監或舊金山交通局總監將對調查結果作出裁定。
- 您有權在收到人力資源總監或 SFMTA 總監的通知後三十 (30) 個日曆日內,向公務員委員會對人力資源總監或 SFMTA 總監的決定提出上訴: https://sfgov.org/civilservice/ 。
向公務員委員會提出的上訴必須以書面提出,並在允許的上訴期限內收到。公務員委員會之決定為最終決定,不得申請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