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回應不公平勞工行為指控

市政府工作人員:如果您的部門收到治安官或管理人員的不公平勞工投訴,請執行以下操作。

要知道什麼

要知道的事情

  • 您必須在最初投訴後 15 天內提交此表格
  • 只有被歸類為和平官員和管理員工的工人才能提出不公平勞動行為指控

相關規則和法律

該怎麼辦

1. 填寫表格CSC-111

在表格上,請告訴我們您是否:

  • 同意投訴
  • 不同意全部或部分投訴

要填寫表格,您可以:

2. 將表格帶到公務員委員會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Employee Relations Ordinance Administrator
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7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Mon to Fri, 8 am to 5 pm

Special cases

透過電子郵件回复

填寫表格 CSC-111

在表格上,請告訴我們您是否:

  • 同意投訴
  • 不同意全部或部分投訴

要填寫表格,您可以:

將表格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公務員制度委員會

公務員事務委員會

民事服務@sfgov.org

透過郵件回覆

填寫表格 CSC-111

在表格上,請告訴我們您是否:

  • 同意投訴
  • 不同意全部或部分投訴

要填寫表格,您可以:

將表格郵寄至公務人員制度委員會

公務員事務委員會

僱員關係條例管理員
范尼斯大道25號
720號套房
舊金山, CA 94102

接下來怎麼辦?

一旦我們處理完您的表格,我們就會通知您後續步驟。

獲得協助

地址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7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Mon to Fri, 8 am to 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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