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收集
科技專案管理政策
該政策為舊金山市和縣制定了技術專案管理政策標準。
如果實施專案管理不當,城市內新技術的管理、採購和部署可能會產生額外的巨大成本。
該政策為舊金山市和縣制定了技術專案管理政策標準。
目的
COIT 專案管理方法政策的目的是透過應用專案管理的最佳實務技術和流程,幫助確保全市技術專案的成功實施。
政策聲明
各部門、機構和委員會均應採用專案管理方法來實施技術專案。此方法必須基於普遍認可和接受的方法,例如(但不限於)Prince2(受控環境中的專案)或PMBOK(專案管理知識體系)。無論採用何種專案管理方法,都需要以下最低專案管理要素:
- 專案提案/章程
- 專案計劃(包括範圍、資源、成本、進度)
- 專案執行/控制
- 工程驗收
根據專案的規模,可能需要額外的專案管理交付成果。
有關要求的更多資訊可以在 COIT 績效小組委員會維護的 COIT 專案管理方法中找到。
沒有任何既定方法的部門可以採用 COIT 績效小組委員會所維護的 COIT 專案管理方法,或可以採用其他包含所需要素的方法。此方法適用於各種項目的程度將在部門方法中討論。
如果部門選擇外包或外包系統開發或整合項目,則所選供應商應遵守部門專案管理方法;或該部門可以自行決定接受供應商的方法;或者部門和供應商可以定義特定於專案的方法。在所有情況下,該方法必須包括本政策中定義的專案管理要素。
各部門應告知 COIT 績效小組委員會他們選擇採用哪一種方法。部門可能會被要求向 COIT 績效小組委員會提交其方法的副本以供驗證。部門選擇的方法是否符合本政策應由 COIT 績效小組委員會決定。如果該部門不同意 COIT 績效委員會的決定,該部門可能會要求將該方法提交給 COIT 進行最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