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課外作業(公務員顧問 26)

公務員委員會設立了公務員顧問,以加強有關影響舊金山市縣績效制度的重要就業問題和政策的訊息傳遞。顧問只是一個摘要。它不會取代或修改市政府的管理文件和政策,其條款將控制顧問的內容。

(依據:公務員委員會規則第一至第四卷:規則10系列;第一、第四卷:規則111A系列)

課外作業 - 政策提醒

公務員委員會提醒各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人員、經理、主管和員工,委員會的規則和長期以來的政策與慣例要求對課外作業進行妥善記錄。

臨時課外作業

公務員委員會制定了臨時課外分配的定義。部門主管/指定人員可以進行臨時課外任務以維持任何公共服務的提供。這意味著指派一名員工在不改變其分類的情況下,執行該員工被任命的類別未涵蓋的另一分類的日常職責和責任。

部門主管職權

部門主管在員工的工作分配方面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部門主管管轄下員工的工作分配必須與員工任命分類的職責類型和責任等級/權限相符。這些任務雖然與分類一致,但可能不會總是列在工作職責或類別規格中。

部門主管也可以進行臨時課外任務以維持任何公共服務的提供。這意味著在不改變員工分類的情況下指派員工去執行該員工被任命的類別未涵蓋的另一個類別的日常職責和責任。規則並未要求員工達到其被分配到的分類的最低資格才能獲得跨類別分配,但是,必須審查集體談判協議中是否存在任何可能的要求(例如,合格名單、輪調、期限)。

建議各部門考慮對確實符合最低資格要求的員工進行課外分配和輪調分配,以提供獲得晉昇機會所需的工作經驗。

所需文件

依公務員委員會規定,課外作業必須妥善記錄。公務員委員會規則要求,課外作業必須記錄在案,並在作業分配的同時(同期)放入人事檔案中。重要的是,在主管或經理的指導下,「勇於承擔」大部分更高級別職責的員工應該獲得工作榮譽。如果員工檔案中沒有保存所需文件,員工在申請晉昇機會時可能會受到處罰,因為無法獲得工作期間獲得的工作經驗積分。管理人員和員工都有責任確保課外工作職責的分配正確記錄並放入人事檔案中。

規則確實允許根據非同期文件完成的課外工作,在獲得任命官的證明和人力資源總監的批准的情況下,或者,對於市交通局的服務關鍵課程,在獲得人力資源總監的證明和交通運輸總監的批准的情況下,允許獲得學分。請諮詢公務員顧問以了解同期和非同期文件。

向公務員制度委員會提出上訴

根據公務員制度委員會規則 109 和 409,人力資源總監和交通總監/市交通局關鍵服務類別指定人員的決定可向公務員制度委員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