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自動辭職(公務員顧問16)

 公務員委員會設立了公務員顧問,以加強有關影響舊金山市和縣績效制度的重要就業問題和政策的資訊提供。

自動辭職

本期《顧問》解決了向公務員制度委員會工作人員提出的有關未經授權休假後果的問題。

 

政策

高工作績效是向大眾提供優質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定期和按時出勤的標準符合本市和公務員委員會的長期政策,也是衡量本市員工工作績效的重要指標。 員工缺勤時,需依照部門程序準確、及時報告。

擅離職守 (AWOL)

未經適當授權而缺勤稱為缺勤 (AWOL)。

公務員委員會規則規定,無假缺勤五 (5) 天或以下應構成任命官員/部門負責人進行紀律處分的充分理由。

無事缺勤超過五 (5) 天可能會被人力資源部記錄為棄崗或自動辭職。

自動辭職是指當員工擅自缺勤 (AWOL) 超過五 (5) 個工作天時,部門負責人將其解僱。

意圖通知

在採取任何行動記錄自動辭職之前,部門負責人必須透過自動辭職通知員工離職意圖。本通知必須包含考慮提交自動辭職的原因的相關詳細資訊。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導致擅離職守的情況、批准休假的最後日期、任何提醒員工擅離職守或休假即將結束的通知,以及 

適用於請假或自動辭職的規定。意向通知必須包括向員工提供的有關在何處、如何回應以及回應的時間範圍的資訊。一般來說,從通知的郵戳日期起,應給予員工至少五 (5) 個工作日的答覆期。意向通知應以掛號信(要求回執)和普通郵件寄至員工最後為人所知的地址。員工有責任讓其部門了解目前的地址。

如果員工或代表對意向通知做出回應,部門負責人必須考慮該回應以及提交的任何支持文件。在做出最終決定之前,必須謹慎調查和評估員工的解釋。

最終通知

如果員工未能在意向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回覆或未能提供可接受的缺勤理由,部門主管可以決定提交自動辭職。員工可能擁有的任何上訴或申訴權利也必須包含在最終通知中。 應附上文件,並且最終通知必須透過普通掛號信發送。

公務員制度委員會的管轄權是什麼?

該委員會對自動辭職的管轄權涵蓋僱員未來在市政府就業的資格。如果沒有透過集體談判協議提出申訴,公務員委員會擁有全權對自動辭職做出裁決。

表格

人力資源部提供標準表格來處理自動辭職。請聯絡您的人力資源聯絡員以取得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