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分類程序(公務員顧問28)

公務員委員會設立了公務員顧問,以加強有關重要就業問題和影響本市績效制度的政策的訊息傳遞, 舊金山

分類——程序

本顧問是關於分類、身分和身分補助金的三份公務員顧問系列中的第二份,重點關注何時發生分類行動、一般程序和部門負責人的職責。

正如《公務員顧問第 27/2006 號舊金山憲章》中所述,第十條概述了公務員委員會和人力資源總監的職責: 公務員委員會負責制定規則並聽取有關分類、地位和人力資源的上訴。人力資源總監有權向公務員制度委員會提出申訴,有責任和權力建立職位分類制度,並根據所分配職責的級別、範圍和類型將每個職位分配到職位類別。人力資源總監也有權創建新班級、廢除、合併或修改現有班級。

公務員委員會規則規定,只要人力資源總監認為有必要,人力資源總監就應分析職位和/或分類。根據人力資源總監的要求,部門負責人必須提供有關部門負責人管轄的職位的職責或工作分配的詳細資訊。部門負責人也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職務、職責或工作分配的重大變更。

分類活動何時發生?

分類活動通常發生在以下情況: 

1) 正常預算週期或補充預算請求中的新預算或替代位置;

2)需審核現有職位或指派已臨時調換的職位(TX'd);

3)非常規請購請求;

4)正在考慮合併、廢除或修改的分類;

5)部門或部門的改組;

6)員工或員工組織提出的職位審核請求; 和,

7) 條件是根據人力資源總監的判斷,工作分析是必要的。

程式

為了維持一致、可靠、公平和合理的分類計劃,人力資源部製定了一致的定義和記錄職位分類的程序。

工作分析問卷(JAQ)是該流程的第一步,包含對職責和責任以及履行這些職責和知識、技能和能力的詳細描述,該職位與部門組織的關係以及權限級別的位置。  

職位分析調查表由部門主管批准,並連同組織結構圖副本以及對職位進行分類所需的任何其他相關資訊提交給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進行分析並記錄基本工作職能以及知識、技能和能力(KSA),將職位分配給班級,準備新的或修改現有的班級規範,評估薪資計劃中的關係,並指定公平勞工標準法(FLSA) 應用。需要注意的是,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工作級別而不是工作量、根據職位職責而不是員工在該職位上的表現來做出分類決定。

根據人力資源總監的授權,對於部門正常運作中常見的、典型的入職、旅程等級和主管職位,可以提交快速分類表來代替工作分析問卷。快速分類表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準備,包括職位職責、報告關係、地點、聯絡資訊、預算權限和其他相關資訊的簡要說明。如果認為有必要進行分類分析,人力資源部也可能需要其他信息,包括組織結構圖、進一步明確的職責、資金和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