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 2002 年 11 月選舉授權發行供水系統改善收入債券,導致水費上漲,因此房東可以將水費的 50% 轉嫁給房客。舊金山公用事業委員會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編製的水費帳單列明了符合轉嫁條件的水費。
房東無需向租金委員會提交申請,以獲得水費債券轉撥的批准。但是,房東必須使用水費收入債券轉嫁工作表來計算轉嫁金額。根據 Passthrough 是基於一個月或一年的水費帳單,還是基於多年的水費帳單,有單獨的工作表。
房東可以根據單張水費帳單或任何日曆年的所有水費帳單來計算水費債券轉嫁額。如果房東選擇根據日曆年計算水費收入債券轉嫁金額,則必須在年度租金上漲時,即租戶租金上漲週年紀念日實施轉嫁。如果房東選擇在單張水費單上計算轉嫁水費,則轉嫁水費不必在租客的周年紀念日當天計算;但是,房東必須在收到水費帳單後 60 天內發出轉水通知。無論如何,轉嫁租金不得成為租戶基本租金的一部分。
已填妥的水費收入債券轉撥工作表的副本必須附在租金上漲通知中。此外,根據州法律,如果轉嫁租金(無論是單獨轉嫁還是與生效日前一年內任何其他租金上漲相結合)不超過 10%,則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租金上漲幅度(無論是單獨上漲或與生效日前一年內任何其他租金上漲合併上漲)超過 10%,則需要提前九十天通知。如果以郵寄方式發送租金上漲通知,則所需的通知期必須再延長五天。
如果支付水費債券轉付金會給租戶帶來經濟困難,租戶可以向租金委員會提交《租戶經濟困難申請》,以尋求減免轉付金。租戶財務困難申請必須在水費債券轉撥計畫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提交。一旦租戶提交了困難申請,租戶就無需支付水費收入保證金,除非租金委員會發布拒絕困難申請的最終決定。如果困難申請被拒絕,租戶將必須追溯至租金上漲通知中指定的日期支付水費收入保證金。如果困難申請獲得批准,水費收入債券支付的減免可能是無限期的,也可能是有限期的,這取決於租戶經濟困難的性質。
租戶也可以向租金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對不當的水費債券轉付提出質疑。此類申請也必須在轉嫁條款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提交。由於以下一個或多個原因,水收入債券轉撥可能不合適:
- 房東沒有正確計算passthrough;
- 使用不正確的單位計數計算直通;
- 房東未能對費用和轉嫁費的計算提供明確的書面解釋;
- 租戶的單位不符合要求使用節水裝置的適用法律;
- 房客要求提供適用的水費單副本,但房東未提供;
- 租賃在轉嫁計算中包含的計費週期期間或之後開始;
- 全額付款後,房東未能停止轉遞。
要獲取水收入保證金工作表的副本,請點擊下面的連結之一或訪問我們網站上的表格中心。
這些表格也可在租賃委員會辦公室取得。
標籤: 主題 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