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拒絕簽署員工自願棄權表的人進行紀律處分是否違法,即使該人已經在其他地方領取了健康保險?
是的,雇主對行使本法規定的權利的僱員進行紀律處分、解僱、降職、停職或採取任何其他不利行動是非法的。一名雇主為其受保僱員支付醫療保健支出的義務不受任何其他雇主義務的影響;因此,雇主解僱不願放棄強制性醫療保健支出權利的員工是違法的,即使該員工已經從其他雇主那裡獲得了健康保險。
更新於 2016 年 1 月 6 日
2. 拒絕僱用沒有健康保險的人是否違法?
是的,任何雇主拒絕僱用、解僱或基於某人是否擁有健康保險而對其進行歧視的行為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