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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包容性開發商的訊息

舊金山與私人開發商合作生產包容性住房單位。這些低於市場價格的單位分佈在市場價格建築。

介紹

舊金山根據以下計劃建造包容性住房單元:

  • 包容性住房計劃,根據規劃法第 415 條
  • 社區投資與基礎設施辦公室 (OCII) 包容性計劃

舊金山約有 5,000 個包容性住房單位。這些包容性單位包括租金和所有權。

積極開發的專案追蹤器:

包容性住房計劃,根據規劃法第 415 條

適用於擁有 10 個或更多單元的新住房提案。開發人員必須:

  • 保留建築中一定比例的單元,以低於市場價格出租或出售,以便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家庭可以負擔得起。
  • 在他們建造的另一棟建築中保留一定比例的單元,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出租或出售,以便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家庭可以負擔得起。
  • 支付費用。
  • 在某些情況下,專用土地或保護將成為經濟適用房的現有單位。

開發商與 SF 規劃部門和 SFMOHCD 合作參與包容性住房計劃:

社區投資與基礎設施辦公室 (OCII) 包容性計劃

社區投資和基礎設施辦公室 (OCII) 是前舊金山重建局的繼任者。

開發商與 OCII 之間在某些專案領域已有協議。根據這些協議,開發商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出售或出租一定比例的單位。

所有權單位根據 MOHCD 的有限股權計劃 (LEP)進行監控。出租單位根據包容性住房計畫程序進行監控。

開發人員與 OCII 和 SFMOHCD 合作來管理 OCII 包含單元:

  • OCII
    • 決定所需的 BMR 單位數量
    • 指定 BMR 單位
    • 記錄 BMR 單位的限制
    • 適用經濟適用住房計劃下的其他規則
  • SFFMOH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