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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包容性開發商的訊息
舊金山與私人開發商合作生產包容性住房單位。這些低於市場價格的單位分佈在市場價格建築。
介紹
舊金山根據以下計劃建造包容性住房單元:
- 包容性住房計劃,根據規劃法第 415 條
- 社區投資與基礎設施辦公室 (OCII) 包容性計劃
舊金山約有 5,000 個包容性住房單位。這些包容性單位包括租金和所有權。
積極開發的專案追蹤器:
包容性住房計劃,根據規劃法第 415 條
適用於擁有 10 個或更多單元的新住房提案。開發人員必須:
- 保留新建築中一定比例的單元,以低於市場價格出租或出售,以便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家庭可以負擔得起。
- 在他們建造的另一棟建築中保留一定比例的單元,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出租或出售,以便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家庭可以負擔得起。
- 支付費用。
- 在某些情況下,專用土地或保護將成為經濟適用房的現有單位。
開發商與 SF 規劃部門和 SFMOHCD 合作參與包容性住房計劃:
- SF 規劃(請參閱有關該計劃的立法資訊)
- 確定所需包含單元的數量
- 指定包含單位
- 記錄對納入單位的限制
- 計算包容性經濟適用房屋費用
- 應用規劃法規第 415 條中的其他規則,例如:
- 建設異地單位
- 奉獻土地
- 小型網站選項
- SFFMOHCD
社區投資與基礎設施辦公室 (OCII) 包容性計劃
社區投資和基礎設施辦公室 (OCII) 是前舊金山重建局的繼任者。
開發商與 OCII 之間在某些專案領域已有協議。根據這些協議,開發商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出售或出租一定比例的單位。
所有權單位根據 MOHCD 的有限股權計劃 (LEP)進行監控。出租單位根據包容性住房計畫程序進行監控。
開發人員與 OCII 和 SFMOHCD 合作來管理 OCII 包含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