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租金條例第 37.9E 條於 2015 年 3 月 7 日生效,規範了受租金條例約束的住宅出租單位的房東和租戶之間的買斷協議。
「買斷協議」是指向租戶支付金錢或其他對價(例如免除租金)以騰出出租單位的協議。
就未決非法拘留者訴訟達成的和解協議並不構成第 37.9E 條中規定的“買斷協議”,並且不受下述相同要求的約束。請注意,Ord。第 36-20 號法案擴大了「買斷協議」一詞,以包括在買斷談判開始後 120 天內提出的解決非法拘留訴訟的協議,並於 2020 年 12 月 11 日被高等法院強制執行。
程式
在與房客就達成買斷協議的可能性進行任何討論或討價還價之前(無論討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房東必須遵守以下程序:
- 步驟 1:向租戶進行買斷前披露-在開始買斷討論之前,房東必須先向出租單位中的每個租戶提供一份填寫完整的買斷前談判披露表。房東必須保留每份簽署的披露表的副本五年,並記錄房東向每位房客提供披露表的日期。
- 步驟 2:向租金委員會發出買斷前通知-在向每位租戶提供上述披露表之後,但在開始與租戶進行買斷討論之前,房東必須向租金委員會提交一份已填妥的《房東關於買斷前談判服務披露表》聲明。
兩種預買斷表格均可在租賃委員會網站的表格中心取得。
定時
買斷協議最快可在買斷討論開始後 30 天內簽署。
為了有效,買斷協議必須符合《租賃條例》第 37.9E(f)條的要求,其中除其他事項外,要求協議必須為書面形式,並包含一份聲明,聲明承租人可以在所有各方簽署協議後的第 45 天之前的任何時間取消協議。
未能滿足第 37.9E(f)條要求的買斷協議無效,且承租人可以隨時撤銷該協議。
房客可以在所有當事人簽署買斷協議後的 45 天內,透過書面通知出租人其已取消協議(或類似措辭)來取消買斷協議。房客的取消通知可以透過親自遞送、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交給房東。
租賃委員會備案
房東必須在房客取消協議的期限到期後的 14 天內向租金委員會提交一份完整簽署的買斷協議副本(即,由於房客有 45 天的時間取消,因此買斷協議必須在各方簽署協議後 46 至 59 天內提交)。
如果房東在第 59 天之前未提交協議,則房客可以提交一份副本,並且還可以選擇取消協議中任何有關房客放棄其權利或免除索賠的語言。
房東無需提交已被房客取消的買斷協議。
第 37.9E 節規定了違反上述要求的房東的各種補救措施和處罰,可以透過州法院的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此外,根據《土地分割法》,買斷協議可能會影響房東將建築物改建為公寓的能力。
買斷數據
所有向租金委員會提交的買斷協議均發佈在我們辦公室的可搜尋資料庫中,公眾可以查閱。然而,所有有關租戶身份的資訊在發佈到資料庫之前都被刪除了。
您可以造訪城市買斷數據頁面,以獲取有關向租金委員會提交的買斷協議的更多數據,包括金額和租戶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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