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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交平等就業機會投訴
舊金山市和縣(市)保持中立的程序來調查來自市政府員工、求職者、實習生、志工和承包商的歧視、騷擾和報復投訴。如果您認為自己遭受了此類行為,請閱讀本文檔以了解更多資訊:(1) 什麼是平等就業機會投訴;(2)如何提起平等就業機會投訴。
誰可以提出平等就業機會投訴? DHR 平等就業機會調查什麼?
人力資源部平等就業機會司(DHR EEO)僅有權調查違反平等就業機會政策的投訴。平等就業機會政策違規涉及因受保護群體(基礎)而對員工的公民權利或工作(問題)造成損害的行為。如果您的投訴與平等就業機會政策違規行為無關(例如政府道德違規、工作場所暴力或人際衝突),DHR EEO 無權對其進行調查。然而,其他市政府辦公室可能對這些投訴擁有管轄權。
確定 DHR EEO 是否有權處理您的投訴的一種方法是,根據下表判斷您所指控的經歷是否符合以下框架:
我認為我之所以(插入問題)是因為我的(插入基礎)。
例如,我認為我因性別(女性)而被拒絕晉升。
誰可以提出投訴?
- 申請人
- 市政僱員
- 城市實習生
- 志工
- 承包商
DHR EEO 調查哪些常見問題?
- 不利的工作分配、不平等的薪資、紀律處分
- 騷擾、性騷擾、解僱
- 拒絕僱用、晉升、培訓或合理便利
哪些因素可以構成申訴的依據?
- 性別、性別特質、性取向、性別認同或性別表達
- 種族、膚色、國籍、民族或血統
- 年齡(40歲以上)
- 對某些受保護活動的報復*
- 宗教或信條
- 殘疾(身體或精神)、醫療狀況、基因訊息
- 軍人或退伍軍人身份
- 身高或體重
- 婚姻或同居伴侶狀況、父母狀況
- 政治立場
- 與上述受保護群體中的某人有聯繫
* 該市的平等就業機會政策禁止對以下行為進行報復:舉報或提出歧視投訴;反對合理認為是歧視、騷擾或報復的行為;協助調查歧視投訴或訴訟;享受 FMLA 等受保護的休假;並請求為殘疾或宗教習俗提供便利。
由於其他原因(例如挑戰主管的權威,或抱怨同事或主管沒有履行職責)而受到報復的投訴不屬於平等就業機會辦公室的調查管轄範圍。
我什麼時候提出投訴?
透過 DHR EEO 提出的投訴必須在所指控的問題(歧視行為、騷擾或報復行為)發生之日起或個人首次意識到該問題之日起 180 個日曆日內提出。因此,時間是提出申訴時的重要因素。如果未在 180 個日曆日的期限內提出投訴,則投訴將超過時效,DHR EEO 將無法對其進行調查。
我該如何提出投訴?
您可以透過不同方式提出平等就業機會投訴。您可以透過電子郵件、電話、美國郵政或親自向 DHR EEO 提交投訴。您也可以向您部門的平等就業機會 (EEO) 或人力資源辦公室提交投訴。此外,您也可以向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加州民權部 (CRD) 或您的工會(如果有代表)提出外部投訴。
提出申訴時我需要提供哪些資訊?
您的投訴應包括以下內容:您的姓名和代名詞;聯絡資訊;您的職位和部門;您投訴的問題和依據;涉嫌歧視、騷擾或報復的日期;以及任何目擊該指控行為的證人。
向市政府內部提出投訴的方式
電子郵件投訴:
撥打平等就業機會求助專線:
- 628-652-0845
- 628-652-0715(文字電話)
郵寄投訴:
- 注意:EEO Division, 1 South Van Ness, 4th Floor, San Francisco, CA 94103
上門投訴:
-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 下午 5:00
所屬部門:
- 員工可以向其部門的人力資源辦公室提出投訴,人力資源辦公室會將投訴報告給 DHR EEO。
向外部提出投訴的方式
聯邦政府
您也可以向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提出有關就業歧視、騷擾或報復的投訴。
州政府
您也可以向加州民權部門 (CRD) 提出有關就業歧視、騷擾或報復的投訴。
你的工會
員工可以選擇透過適用諒解備忘錄中概述的申訴程序提出歧視、騷擾和報復投訴。員工應聯繫工會以了解更多詳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