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從舊金山公共衛生局取得公共記錄
取得公共記錄、醫療記錄或向公共衛生部送達傳票
該怎麼辦
請求公共記錄
對您想要的記錄進行簡要描述。
請務必告訴我們:
- 唱片名稱
- 記錄的日期或日期範圍(如果已知)
- 您的姓名和聯絡資訊
回應時間:
DPH 有 10 個日曆日的時間來回應公共記錄請求。
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將回應時間延長 14 個日曆日。
我們將在前 10 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您我們需要延期的原因,並給您一個預計的回覆日期。
Special cases
提交立即披露請求
立即揭露請求是要求更快處理的請求。 DPH 必須在收到請求後的下一個工作日結束前回應這些請求。
線上提交請求:
透過電子郵件提交請求:
請將您的電子郵件發送至: DPH.sunshine@sfdph.org
標題為“立即披露請求”
透過美國郵政提交請求:
請將您的請求發送至:
公共記錄保管人
公共衛生部
市場街 1145 號
舊金山,加州 94103
包括「立即披露請求」字樣:
- 在您的請求頂部
- 在信封上
索取醫療記錄
醫療記錄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索取:
- 電話:628-206-8622
- 傳真請求至 628-206-8623
- 請親自前往位於 1001 Potrero Ave,5 號樓,2 樓,2B 室的醫療記錄辦公室。
提交傳票
所有傳票必須依照加州證據法典送達。不接受涉及個人事務的傳票。根據《舊金山憲章》第 3.100 條的規定,所有投訴、傳票、令狀、傳喚令狀以及任何其他需要親自送達的訴狀或文件均須親自遞交至市長辦公室,地址為:市政廳 200 號辦公室,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co 94102。
- 醫療記錄傳票:發送電子郵件至zsfgroi@sfdph.org,傳真至 (628) 206-7599,或致電 (628) 206-8622。
- 醫院/機構帳單記錄傳票:請發送電子郵件至SFHNPFSLegalRequests@sfdph.org 。
- 取證、聽證或審判的傳票:發送電子郵件至SFHNPFSLegalRequests@sfdph.org預約親自送達傳票,並附上 15 美元的製作費支票和 275 美元的證人費,支付給 SFDPH。
- 醫生帳單記錄傳票:發送電子郵件至 sfghmedicalgroup@ucsf.edu或致電 (415) 502-8162。
- 放射學記錄傳票:傳真至 (628) 206-8946。
- 所有其他傳票:親自送至市政廳 200 號辦公室,地址: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co 94102,並附上 15 美元的製作費支票和 275 美元的證人費,抬頭為 SFDPH。
獲取協助
地址
San Francisco, CA 94103
Mon - Fri, 8am to 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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