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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父母與子女之間轉帳的稅務優惠

關於第 19 號提案 (2020) 以及申請財產稅優惠的步驟

要知道什麼

提案19

2020年11月,加州選民通過了第19號提案,對家庭、老年人、嚴重殘疾人士和自然災害受害者的財產稅優惠做出了修改。該法於 2021 年 2 月生效。

該怎麼辦

合格

第 19 號提案允許父母及其子女之間轉讓家庭住宅,而不會因財產稅目的而引發所有權變更。這意味著受讓人(通常是子女)保留轉讓人(通常是父母)的應稅價值。

  • 當家庭住宅在不同家庭之間轉讓時,不需重新評估其市場價值。
    • 父<=>子
  • 只有「家庭之家」才有資格。孩子(或父母)必須在搬家或死亡後 1 年內居住在該房產中,並將其作為主要居所。所有其他不動產(第二套房、商業)都不符合資格。

家庭住宅可以排除的價值是有限制的。價值限額等於轉讓時財產的應稅價值加上 100 萬美元。如果市場價值超過此限額,則差額將添加到應稅價值中。 (註:100萬美元津貼每隔一年調整一次)

您的主要居住地可能是 (1) 您登記投票的地方,(2) 您汽車登記上的家庭住址,以及 (3) 您通常下班後返回的地方。

申請

  1. 在轉讓日期後 1 年內申請其中一項豁免:

2.下載並填寫表格 BOE-19-P,申請重新評估豁免。 

3. 透過親自、郵寄或電子郵件將表格提交到我們的辦公室。

例子

父母於 2021 年 4 月 3 日將房屋轉讓給孩子。該房產的折算基準年價值或應稅價值為 40 萬美元。該房屋的公平市場價值為 1,600,000 美元。 

超過應稅價值加上 100 萬美元的任何金額將添加到原始應稅價值中。

應稅價值 400,000 美元加到排除金額 1,000,000 美元 = 第 19 號提案下的排除金額,1,400,000 美元。

財產的公平市場價值 $1,600,000。公平市場價值與排除金額之間的差額為 200,000 美元。 

在此範例中,200,000 美元的差額被加到財產的應稅價值中。截至轉移之日,調整後的基準年價值為 600,000 美元(原始應稅價值 400,000 美元 + 差額 200,000 美元)。

獲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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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 Hall, Room 190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o, CA 9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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