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分享季節目規則

資格標準

要獲得參加共享季節計劃的資格,申請人必須*:

  1. 目前是舊金山居民;
  2. 年滿 18 歲或以上;
  3. 家庭收入等於或低於申請人規模的地區中位數收入**的 50%:
    • 1 名成員家庭 = $5,713
    • 2 人家庭 = $6,529
    • 3 人家庭 = $7,346
    • 4 人家庭 = $8,158
    • 5 人家庭 = 8,813 美元
    • 6 人家庭 = 9,467 美元
    • 7 人家庭 = $ 10,117
    • 8 人家庭 = $ 10,771
  1. 過去 5 年內未收到共享季節計畫資金;和
  2. 能夠證明過去六個月內發生的財務困難。

* 請注意:該計劃可隨時自行決定或共享基金紀事季自行決定更改上述標準。

** 這些 AMI 限制適用於共享季節計畫。其他租金援助計劃,請參閱該計劃的資格標準中規定的收入要求。

有興趣的居民必須透過社區合作夥伴機構申請

提供的援助類型

  1. 拖欠租金/抵押貸款:如果申請拖欠租金或抵押貸款援助,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日期之前的過去六個月內經歷過近期的財務困難。財務困難可能是收入損失和/或費用顯著且意外的增加。財務困難必須記錄在案,並與所欠租金成比例,才有資格獲得共享季節欠租援助。
  2. 未來租金: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只有在申請欠租援助時才能獲得最多一個月的未來租金援助。
  3. 入住協助: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以獲得保證金和/或有擔保單位的第一個月租金。可以為在舊金山境內或境外搬遷的符合資格的家庭提供援助。
  4. 家具援助:僅適用於搬進沒有基本家具的單位的家庭。符合條件的物品包括:(床架、床墊、梳妝台、衣櫃、帶 4 張椅子的餐廳套件)。申請必須在簽署租約後 30 天內收到,並且在批准之前需要提供其他文件。
  5. 有限的醫療費用/設備費用(有限制):這可以透過醫療必要性證明來支付。
  6. 逾期公用事業援助:可以證明申請人正在透過公用事業公司參加折扣計劃或已被公用事業機構拒絕提供財務援助(必須提交證明)。僅當帳戶位於申請人名下時才能提供公用事業援助。

援助限額

符合資格的家庭最多可獲得 3000 美元的經濟援助。如果情況需要特殊考慮並已獲得額外批准,家庭可能有資格獲得有限的額外援助。提供的金額將取決於未付租金或搬入費用、財務困難和其他相關考慮因素等因素。

所需文件

獲得經濟援助需要以下文件:

  • 所有 18 歲及以上成年人的有效身分證明
  • 所有 18 歲以下兒童的年齡證明
  • 所有 18 歲及以上家庭成員的收入核實
  • 舊金山居住證明
  • 未付租金/抵押貸款或入住費用的證明
  • 申請人名下的現行公用事業聲明
  • 醫療設備明細發票或醫療帳單
  • 過去六個月內經濟困難的證明

針對 RAD、HOPE SF 和永久支持性住房租戶的附加規則

要獲得共享季節的欠租援助資格,租戶必須先向 SF ERAP 申請援助。如果在租戶未透過 SF ERAP 申請事先援助的情況下收到申請,則申請將被拒絕。

  1. 如果需要額外的欠租援助,RAD、HOPE SF 和 PSH 租戶有資格獲得欠租援助,但沒有資格獲得未來的租金援助。
  2. 租戶有資格從共享季節申請所有其他類型的援助,而無需遵守上述付款計劃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