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SFDPH 根據州政府的變化更新了 COVID-19 隔離和檢疫建議
今天,舊金山公共衛生部 (SFDPH) 與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 (CDC) 和加州公共衛生部 (CDPH) 共同宣布了最新的隔離和檢疫建議。
今天,在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 (CDC) 宣布並透過加州公共衛生部 (CDPH) 指南以減少隔離和檢疫後,舊金山公共衛生部 (SFDPH) 宣布了最新的隔離和檢疫建議。後的隔離期。根據要求(因為縣的限制可能不低於州),SFDPH 更新的隔離和檢疫指南與 CDPH 的變化保持一致。
主要變化包括:
(以下內容適用於非醫護人員。醫護人員需遵守更多健康防護要求。)
- 感染 COVID-19 後進行隔離
- 將感染 COVID-19 的個人(即檢測呈陽性、診斷出患有 COVID-19 或有 COVID-19 症狀但尚未進行檢測)的隔離期從症狀出現或首次呈陽性後 10 天縮短至 5 天COVID- 19 測試,以先到者為準。要解除隔離,個人必須在第 5 天檢測呈陰性並且沒有任何症狀或滿足其他要求。個人在室內和室外與他人接觸時必須戴口罩,共 10 天。
- 密切接觸後的隔離(密切接觸:密切接觸是指在 24 小時內與感染者保持在 6 英尺範圍內總共 15 分鐘或更長時間,即使兩人都戴著口罩,無論疫苗接種情況如何。)
- 已接種最新 COVID-19 疫苗(包括加強疫苗)的個人,對於符合資格的人:無需隔離。這些人應在接觸後第 5 天進行測試。在與他人接觸後總共 10 天內,他們必須佩戴合適的口罩。如果出現症狀,他們應該進行檢測並留在家裡。
- 未接種疫苗的個人或未及時接種 COVID-19 疫苗的個人:這些人必須在密切接觸後隔離至少 5 天。他們應該在第 5 天進行檢測。他們必須在室內和室外與其他人相處總共 10 天期間佩戴合適的口罩。如果出現症狀,他們應該進行檢測並留在家裡。
SFDPH 提供了人們如何在家中安全隔離的指南。對於需要如何在家中設置隔離空間、安排送餐或接受心理健康支持的指導的人,請致電 SFDPH COVID 資源中心 (628) 217-6101 並留言以獲取幫助。
舊金山的隔離檢疫資源網站即將更新,請造訪:https: //www.sfdph.org/dph/COVID-19/Isolation-and-Quarantine.asp
修訂後的隔離指令: https://www.sfdph.org/dph/alerts/files/Directive-2020-03-Isolation.pdf
修訂後的檢疫指令: https://www.sfdph.org/dph/alerts/files/Directive-2020-02-Quarantine.pdf
健康諮詢將發佈在這裡:https: //www.sfdph.org/dph/alerts/files/C19-Isolationand-Quarantine-Health-Alert-2021-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