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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計劃章程

閱讀有關舉報人計劃的法律。

本頁資訊不是、也無意成為法律建議。這些法規管轄審計長辦公室舉報人計畫主要職能的實施,包括調查。

加州政府法典第 53087.6 條

本節授權市和縣審計控制器維持舉報計劃,以接收有關地方政府員工欺詐、浪費或虐待指控的資訊。


舊金山競選與政府行為準則第四條

本文保護所有城市官員和員工免受因向道德委員會、財務總監、地方檢察官、市檢察官或投訴人部門提出有關城市官員和僱員不當政府活動的投訴或提供資訊而遭到報復。

該條確保將不涉及道德委員會或控制員管轄範圍內的違法行為的投訴轉交給適當的機構進行調查以及可能的紀律或執法行動。

最後,本文實現了《舊金山憲章》附錄 F,F1.107 節。本節指示主計長作為城市服務審計員,管理舉報計劃並調查有關濫用城市資金、城市官員和僱員的不當活動、政府服務品質和交付方面的缺陷以及城市政府浪費和低效的報告做法。

舊金山憲章附錄 F,F1.107 節

本節指示主計長作為城市服務審計員,管理舉報計劃並調查有關濫用城市資金、城市官員和僱員的不當活動、政府服務品質和交付方面的缺陷以及城市政府浪費和低效的報告做法。

舊金山憲章附錄 F,F1.110 節

本節規定,財務主任應及時查閱財務主任認為完成附錄 F 要求的詢問和審查所必需的所有記錄和文件,但有一些例外。基準研究、審計、調查和其他報告,但有一些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