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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您的活動設定易於使用

了解如何設定您的活動,以便每個人都可以存取您的活動所提供的一切。

旅行路徑

  • 工作現場或設置區域周圍的流通路線不得有突出物體。突出物體伸出行進路徑 4 英吋或以上,且其前緣距離地面高於 27 英吋且低於 80 英吋。  

  • 在設置區域外部保留一條至少 48 英吋寬的無障礙路線。  

  • 在活動準備、活動和休息期間,保持所有相鄰路緣坡道暢通無阻。 

  • 設置柵欄或其他人群控制障礙物時,請勿阻擋行進路徑。 

  • 柵欄和路障必須符合 SF DPW 路障命令。如果您必須暫時封鎖無障礙通道,則必須提供安全、無障礙的替代路線,並用無障礙標誌清楚地標記。工作人員必須隨時提供口頭指示。 

在此處查看可列印標牌資源

座位

  • 始終在桌子和座位排周圍保持至少 36 英寸的流通通道。 48 吋是首選,對於大型座位安排,請在主走道上保持 60 吋的暢通路徑。 

  • 提供座位時,至少 5% 必須可供輪椅通行。每個輪椅無障礙座位旁邊必須至少有一個同伴座位,如果可能的話,可以有更多座位。 

  • 盡可能將無障礙座位分散在整個場地的前部、中間和後部。 

  • 如果您的活動包括字幕或手語翻譯,請預留附近的座位,為需要這些服務的人提供清晰的視野。 

  • 在這些區域放置明顯的標誌,上面寫著「為聾啞人士或聽力障礙人士保留」或「為輪椅使用者保留」和「為同伴保留」。 

在此處查看標牌資源

查看無障礙座位快速指南

表演領域

殘疾演講者和表演者需要進入舞台或表演區域。除非是緊急情況,否則將殘疾人抬上樓梯是不可接受或不安全的。如果您為公眾提供舞台或平台,則必須可以透過坡道(最大運行坡度為 8%)、輪椅升降機或便攜式輪椅升降機進入。如果現有坡道比 ADA 標準更陡,經過訓練的工作人員應根據需要協助人們防止事故。

坡道的寬度必須至少為 36 英寸,該測量從扶手內側開始。坡道的高度不得超過 30 英吋。每個坡道的起點和終點都需要水平著陸。不允許高度變化超過 1/4 英吋。 

若提供公眾講台或講台,也應提供無障礙講台或講台(不高於34吋)。 

在此處查看有關臨時坡道和輪椅升降機的更多資訊。 

在此處查看有關表面水平變化的更多信息  

視線清晰

坐在輪椅空間內的人必須能夠清楚地看到螢幕、表演區、運動場或其他放映內容。如果觀眾的視線能夠越過坐在輪椅位前第一排的觀眾的頭部,則坐在輪椅位的觀眾也必須能夠看到坐在輪椅位前第一排的觀眾的頭部。

查看有關視線的更多信息

來源

https://www.access-board.gov/files/aba/ABAstandards.pdf 

https://sfgov.org/mod//accessible-public-event-check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