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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1-03:澄清背景審查的頻率

舊金山大麻辦公室 (OOC) 發布此公告是為了澄清《舊金山警察法典》第 16 條所定義的業主必須重新提交背景審查的頻率。

根據《舊金山警察法典》第 1615(e) 條,「[大麻辦公室]應對犯罪性質、定罪、情況以及申請人或所有者的康復證據進行徹底審查,並應評估根據審查發現的證據,確定申請人或業主是否適合頒發許可證。

業主必須接受背景審查,作為大麻經營許可證申請的一部分。此外,業主必須每三 (3) 年重新提交一次背景審查,以確保他們的即時掃描結果是最新的。

許可證頒發後,業主可以透過每三 (3) 年提交一次背景審查或在背景審查失效的第三年尋求許可證續約之前提交背景審查來滿足此要求 - 以哪個日期為準之後。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透過officeofcannabis@sfgov.org與 OOC 聯繫。

發佈於 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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