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程
點名/點名
Ramaytush Ohlone 土地確認書
委員會會議協議
電影科幻工作人員報告
討論
由執行董事 Manijeh Fata、副導演 Sofia Alicastro、製作經理 Mark Hogains、高級製作協調員 Ismael Castillo、高級製作協調員/委員會秘書 Zoe Halsne 和實習生 Laura Villa.ne 撰寫。
本報告將包括:
- 報告最近/即將舉行的會議、活動、節日和製作
- 生產統計
專員討論和新業務
討論
允許總裁、副總裁和委員報告最近的電影活動並發布電影和媒體界感興趣的公告。允許委員提出新的議程項目,供委員會將來審議。
一般公眾意見
討論
公眾可以就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事務發表一般評論,也可以建議新的議程項目供委員會審議。
休會
通告
通告
會議結束後 72 小時內或議程文件送達電影委員會成員後分發的任何資料均可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473, San Francisco, CA 94102 進行查閱。聯絡方式:委員會秘書,415-554-6241
請注意,電影委員會通常會在電影委員會議程發布後收到由其他市政府官員、機構或部門創建或提交的文件。對於此類文件或簡報,如果公眾尋求尚未提供給電影委員會的文件,可能希望聯繫原始機構。在審議該項目之前或期間,將會針對具體項目徵詢公眾意見。
智慧型手機
本次會議禁止使用或響鈴手機、尋呼機及類似產生聲音的電子設備。請注意,主席可以命令將負責響鈴或使用手機、尋呼機或其他類似發聲電子設備的任何人逐出會議。為了協助市政府照顧患有嚴重過敏症、環境疾病、多種化學物質敏感症或相關殘疾的人士,我們提醒參加公開會議的人員,其他與會者可能對各種化學產品敏感。請幫助市府安置這些人。
無障礙設施
若要獲得與殘疾相關的改造或安排,包括輔助工具或服務,以便參加會議,請在會議開始前至少 48 小時聯繫委員會秘書,電話 415-554-6241 或電子郵件 film@sfgov.org(週一會議除外,週一會議的截止時間為前一個週五下午 4:00)。
了解陽光條例(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 章)賦予您的權利
政府的職責是服務公眾,在公眾面前做出決策。市和縣的委員會、董事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負責處理人民的事務。這項法令確保審議在人民面前進行,並且市政府的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有關您在《陽光法令》下的權利的更多資訊或舉報違反法令的行為,請透過郵寄方式聯絡陽光法令特別工作組,地址:Administrator, Sunshine Ordinance Task Force,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City Hall Room 244, San Francisco CA 94102-4689;電話:415-554 7724;傳真:415-554-5784;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sotf@sfgov.org。 《陽光法令》的副本可從陽光法令工作小組秘書處、舊金山公共圖書館或市政府網站www.sfgov.org取得。
語言訪問
根據《語言准入條例》(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91 章),可根據要求提供中文、西班牙語和/或菲律賓語(他加祿語)翻譯。會議記錄經委員會通過後,如有要求,可進行翻譯。只要有可能,我們都會提供其他語言的協助。如需這些服務的協助,請在聽證會前至少 48 小時聯繫委員會秘書,電話:415-554-6241,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film@sfgov.org。如果可能的話,我們會滿足延遲的請求。
遊說者條例
根據《舊金山遊說者條例》(《舊金山競選和政府行為準則》第 2.100-2.160 節),影響或試圖影響當地政策或行政行動的個人和實體可能會被要求登記和報告遊說活動。有關遊說者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電話:415-252-3100,傳真:415-252-3112,網站:www.sfgov.org/ethics。
合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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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執行董事 Manijeh Fata、副導演 Sofia Alicastro、製作經理 Mark Hogains、高級製作協調員 Ismael Castillo、高級製作協調員/委員會秘書 Zoe Halsne 和實習生 Laura Villa.ne 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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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最近/即將舉行的會議、活動、節日和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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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總裁、副總裁和委員報告最近的電影活動並發布電影和媒體界感興趣的公告。允許委員提出新的議程項目,供委員會將來審議。
一般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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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可以就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事務發表一般評論,也可以建議新的議程項目供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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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結束後 72 小時內或議程文件送達電影委員會成員後分發的任何資料均可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473, San Francisco, CA 94102 進行查閱。聯絡方式:委員會秘書,415-554-6241
請注意,電影委員會通常會在電影委員會議程發布後收到由其他市政府官員、機構或部門創建或提交的文件。對於此類文件或簡報,如果公眾尋求尚未提供給電影委員會的文件,可能希望聯繫原始機構。在審議該項目之前或期間,將會針對具體項目徵詢公眾意見。
智慧型手機
本次會議禁止使用或響鈴手機、尋呼機及類似產生聲音的電子設備。請注意,主席可以命令將負責響鈴或使用手機、尋呼機或其他類似發聲電子設備的任何人逐出會議。為了協助市政府照顧患有嚴重過敏症、環境疾病、多種化學物質敏感症或相關殘疾的人士,我們提醒參加公開會議的人員,其他與會者可能對各種化學產品敏感。請幫助市府安置這些人。
無障礙設施
若要獲得與殘疾相關的改造或安排,包括輔助工具或服務,以便參加會議,請在會議開始前至少 48 小時聯繫委員會秘書,電話 415-554-6241 或電子郵件 film@sfgov.org(週一會議除外,週一會議的截止時間為前一個週五下午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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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職責是服務公眾,在公眾面前做出決策。市和縣的委員會、董事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負責處理人民的事務。這項法令確保審議在人民面前進行,並且市政府的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有關您在《陽光法令》下的權利的更多資訊或舉報違反法令的行為,請透過郵寄方式聯絡陽光法令特別工作組,地址:Administrator, Sunshine Ordinance Task Force,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City Hall Room 244, San Francisco CA 94102-4689;電話:415-554 7724;傳真:415-554-5784;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sotf@sfgov.org。 《陽光法令》的副本可從陽光法令工作小組秘書處、舊金山公共圖書館或市政府網站www.sfgov.org取得。
語言訪問
根據《語言准入條例》(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91 章),可根據要求提供中文、西班牙語和/或菲律賓語(他加祿語)翻譯。會議記錄經委員會通過後,如有要求,可進行翻譯。只要有可能,我們都會提供其他語言的協助。如需這些服務的協助,請在聽證會前至少 48 小時聯繫委員會秘書,電話:415-554-6241,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film@sfgov.org。如果可能的話,我們會滿足延遲的請求。
遊說者條例
根據《舊金山遊說者條例》(《舊金山競選和政府行為準則》第 2.100-2.160 節),影響或試圖影響當地政策或行政行動的個人和實體可能會被要求登記和報告遊說活動。有關遊說者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電話:415-252-3100,傳真:415-252-3112,網站:www.sfgov.org/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