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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算違反平等就業法
了解與本市歧視、騷擾和報復相關的哪些類型的索賠受到調查。
工作歧視是非法的
在工作中因以下原因而受到不公平或區別對待是違法的:
- 性別(包括性別表達、認同、取向和懷孕狀況)
- 種族或民族
- 年齡(如果您超過 40 歲)
- 宗教
- 殘疾狀況或遺傳訊息
- 醫療狀況
- 身高或體重
- 政治面貌
- 婚姻或家庭伴侶狀況
- 育兒狀況
根據平等就業法,這些身分被稱為「受保護階層」。
如果您因為與這些受保護類別之一的其他人有聯繫而受到區別對待,您也可以投訴。
「區別對待」是什麼意思?
如果您認為自己在工作中受到歧視,情況可能如下:
- 不平等的報酬(包括工資和福利)
- 騷擾,包括性騷擾
- 被拒絕就業
- 沒有獲得晉升或培訓
- 沒有為殘障人士獲得合理的便利
- 被解僱
- 接受有害或不利的工作任務
- 紀律處分,就像被“記錄下來”
使用此範例來檢查您的情況
如果您不確定平等就業機會法是否會考慮您的情況,請嘗試以下聲明:
- 我相信我是[發生的問題]因為我的[「受保護階層」身分] 。
- 例如:我認為我因性別而被拒絕晉升。
接下來做什麼
如果您屬於以下情況,您可以向市政府投訴:
- 申請人
- 員工
- 實習生
- 志工
- 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