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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您的活動功能觸手可及
了解如何讓您的活動中的便利設施、活動和特色變得無障礙。
人們必須能夠存取所有活動功能
您必須提供一條通往所有設施、活動和特色的無障礙路線,包括藝術展覽、展覽、資訊亭和/或海報板。放置它們,以免它們成為盲人的突出物體。突出物體是指在行進路徑中突出 4 英吋或以上的元素,其前緣距離地面高於 27 英吋且低於 80 英吋。
供應商
提供的食品、飲料、商品和其他服務也必須位於無障礙路線上。
與供應商合作,確保殘疾人能夠獲得同等的食品、飲料、商品和其他服務。雖然優惠車可能不容易改裝,但供應商應根據需要向殘疾人提供支持,以幫助他們獲得商品和服務。例如,供應商可能需要將物品帶給有興趣的個人,以允許該個人查看並選擇物品,或參與所提供的活動。供應商可能還必須暫時離開攤位,以幫助手部靈活性有限的人拿到櫃檯上的商品。
來源
https://adata.org/guide/planning-guide-making-temporary-events-accessible-people-disability
https://sfgov.org/mod//accessible-public-event-check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