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頁面

健康令常見問題

有關衛生官員關於醫療保健和監獄環境中佩戴口罩和疫苗的命令的常見問題。

注意:這些常見問題解答旨在幫助回答您有關健康令的問題,但更新頻率不高。因此,如果有任何差異,請遵循現行衛生令的規定。

掩蔽

哪裡需要屏蔽?

2024 年 10 月 16 日,衛生官員發布了第 2024-01 號衛生官員命令,要求僅對熟練護理設施中的人員強制佩戴口罩。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生效(除非提前修訂或廢除),在專業護理機構工作的人員在與患者或住院醫師同處一室時,必須始終佩戴合適的口罩。該命令不適用於舊金山的任何其他醫療機構。

需要配戴合適口罩的場所包括:候診室;檢查室、護理室或治療室;住宅房間;走廊;任何提供醫療服務的房間;分診或病患評估區域;浴室;行政區域或辦事處;屬於較大房間或連續空間一部分的室內開放區域(例如護理站、接待區、沒有關門的工作空間區域、走廊、會議室等);臨時封閉結構(包括封閉的帳篷或庇護所);娛樂或活動室;設施內提供個人服務(如髮型設計等)的房間;和麵試室。 

此要求不適用於非封閉空間,例如室外露台或運動區、通道等。 

誰需要配戴合適的口罩?

所有在舊金山室內專業護理機構工作的有償和無償人員,其中 (1) 為患者提供護理,或 (2) 患者或居民可以出於任何目的進入。需要戴口罩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護士、護理助理、醫生、技術人員、治療師、抽血師、藥劑師、學生和實習生、非熟練護理機構僱用的合約工以及不直接參與的人員患者護理人員,但可能接觸可在醫療保健環境中傳播的傳染源的人員(例如,文員、飲食、餐飲服務、環境服務、洗衣、安全、工程和設施管理、行政、計費和志願者人員)。

此外,與患者或居民在同一房間時佩戴合適口罩的要求也適用於僅間歇性或偶爾或短期訪問這些地點的人,例如送貨人員、承包商、監管人員、消防隊員、緊急醫療技術人員、護理人員、警察和其他執法人員。 

訂單中列出了這些要求的有限例外。   

疫苗接種

醫護人員接種 COVID-19 疫苗有哪些要求?

2024 年 10 月 16 日,衛生官員撤銷(終止)了第 2023-02 號衛生官員命令,該命令要求醫療機構人員接種 COVID-19 疫苗。 

衛生官員建議醫療機構和人員遵循所有聯邦和州疫苗接種標準。建議所有醫護人員及時接種疫苗可預防疾病的所有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