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關於庇護所監測委員會

我們做什麼

  • 檢查庇護所
  • 接受有關庇護所繫統的投訴
  • 向無家可歸者監督委員會、市長辦公室和監事會撰寫報告
  • 調查護理標準 (SOC) 投訴

庇護所監測委員會不會:

  • 檢查隔離檢疫 (IQ) 或就地避難 (SIP) 飯店
  • 管理庇護所
  • 預訂庇護所
  • 解決拒絕服務問題
  • 為客戶提供法律顧問或辯護
  • 接受對其他客戶的投訴,除非涉及暴力或暴力威脅

護理標準

護理標準(SEC 20.404.合約要求,來自codelibrary.amlegal.com)

會員

庇護所監測委員會有 12 個席位。成員由無家可歸者監督委員會任命,任期兩年。

要求

委員會成員必須:

  • 出席SMC每月例會
  • 每月至少進行 2 次現場考察,通常在晚上

會員每月應留出至少 20 小時的時間來履行這些職責。

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SF 管理法》第 XII 條第 20.305 節。 

加入委員會

有關服務的信息,請聯繫委員會:628-652-8080

庇護所.monitoring@sfgov.org

有關每個席位的詳細要求,請參閱《SF 管理法》第 20.305 節 ( https://codelibrary.amlegal.com/codes/san_francisco/latest/sf_admin/0-0-0-13173#JD_20.305 )。 

歷史和範圍

庇護所監測委員會成立於 2004 年 11 月。

經過社區的廣泛努力,護理標準立法於 2008 年 3 月獲得通過,為該市收容所繫統制定了第一個護理標準。該委員會負責受理和調查護理標準投訴。

SMC立法

條例 150.07

護理標準立法

2009年7月,委員會完成了一份報告,概述了從2008年4月到2009年3月(實施第一年)標準護理所收到的投訴和調查過程。

請閱讀2010 年 7 月護理標準立法的變更以及委員會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