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提交受害者影響陳述

發送一份受害者影響陳述,將其包含在緩刑官員的出庭報告中。

需要了解的內容

什麼時候提供聲明?

至少在量刑聽證會前 3-5 天才能將其納入報告中。

格式是什麼?

您可以向官員口頭提供您的陳述或以書面形式提交。 

該怎麼辦

什麼是受害者影響陳述?

受害人影響陳述是在被告宣判時向法庭提交的書面或口頭陳述。 

您有權發表一份聲明,該聲明將包含在緩刑官員的出庭報告中。這個陳述並不是關於什麼可以被證明或什麼不能被證明。這是您向法庭講述犯罪行為如何影響您和您所愛的人的機會。

您也可以提出您對量刑以及可能對被告施加的任何緩刑限制的意見。 

如何撰寫受害者影響陳述?

你可以思考以下問題:

  • 犯罪行為如何影響您或您身邊的人的福祉?
  • 您或您身邊的人是否曾尋求建議?
  • 您的個人或工作關係是否因犯罪而改變?
  • 您是否因犯罪而受到身體傷害或出現症狀?
  • 犯罪行為如何影響您的工作、上學、謀生、經營家庭、享受活動或安全感的能力?
  • 你必須做出哪些改變?

請參閱範例並詳細了解如何撰寫有效的受害者陳述。

您的陳述不會保密。緩刑報告將在量刑聽證會後 60 天內向被告和任何公眾提供。

獲取協助

電話

您的副緩刑官628-65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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