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收集
通知和申請表
大麻經營者提交第 16 條規定的資訊的表格。
何時使用通知和請求表
根據第 16 條,大麻業者必須向大麻辦公室 (OOC) 通報某些事件或營運變化,例如:
- 針對大麻業務的未決刑事或民事指控
- 如果大麻企業是犯罪活動的受害者
- 大麻業務所有權的變化
隨附的通知和請求表是一個可填寫的 PDF 文件,可協助營運商提交此資訊。另請查看隨附的報告截止日期清單,以了解可能需要向 OOC 發出的通知或批准的列表,以及有關提交截止日期的具體資訊。
雖然這些資源旨在提供指導,但最終所有操作員都有責任熟悉並遵守適用於他們的要求。如有任何疑問,請透過 OfficeofCannabis@sfgov.org 聯絡 O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