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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針對冠狀病毒爆發發布面罩新政策

新的衛生令要求居民和工作人員在重要企業、公共設施、交通以及從事重要工作時佩戴面罩。

舊金山公共衛生部與灣區其他衛生部門協調,要求居民在離開時用面罩(例如頭巾、圍巾、毛巾或其他布或織物)遮住鼻子和嘴巴在許多情況下都可以回家。其中包括預約醫生、購買雜貨、去藥局和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

生效日期

該規則於 2020 年 4 月 17 日晚上 11:59 生效。 

面罩訂單沒有有效期限。衛生官員將評估是否持續需要佩戴面罩,但預計這項要求將持續數月,以便在出現更好的預防和治療方案之前將感染率保持在盡可能低的水平。  

為什麼現在發布遮蓋面部的要求

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加州公共衛生部和舊金山公共衛生部現在建議公眾,當他們需要與家庭以外的其他人互動時,特別是在許多人在場的環境中,在排隊等候和購物時,應遮住口鼻,以防止無意中傳播導致COVID-19 的病毒。  

COVID-19 病毒的一種主要傳播方式是人們呼吸或打噴嚏時排出的呼吸道飛沫。戴上面罩,再加上至少 6 英尺的身體距離和經常洗手,可能會降低在公共場所傳播冠狀病毒的風險。

欲了解更多信息

閱讀市長的官方新聞稿。

取得有關面罩要求的更多資訊

閱讀官方命令

衛生令編號 C19-12c(英文)

Orden Del Oficial De Salud N. C19-12

衛生官員第 C19-12 號命令

Приказ Санитарного Врача 編號 C19-12

Chỉ Thị Của Viên Chức Y Tế Số C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