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如何參與
親自
San Francisco, CA 94102
在線的
概述
本次會議將在上述地點親自召開。根據《加州政府法典》第 54953(e) 條和布里德市長對其 2020 年 2 月 25 日緊急公告的第 45 號補充文件的授權,青少年緩刑委員會的部分成員可能會遠端參加本次會議。屆時,這些成員將透過影片參與並投票。公眾可以在上面列出的實體會議地點或線上參加會議,觀察並提出公眾意見:青少年緩刑委員會會議資訊 |青少年緩刑部 (sfgov.org)。提供遠端公眾評論的說明如下。 觀看:https://bit.ly/3OL7vc0 聆聽/公眾意見熱線:+1-415-655-0001 訪問代碼:2484 041 7014議程
根據《加州政府法規》第 54953(e) 條允許召開電話會議的決議(行動項目)
公眾意見
審查並批准 2022 年 10 月 12 日完整的委員會會議紀錄(討論和行動項目)
同意日曆 –提交單次投票而不進行討論,除非專員提出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待討論的事項應從同意日曆中刪除並視為單獨的項目(行動項目):
一個。 提交請求,追溯與 Treeline Security, Inc. 簽訂為期三個月的新合約(期限:12/1/22-2/28/23),金額不超過 99,999 美元,提供 24/7 安保服務小木屋牧場遺址。
社區組織 (CBO) 與 JPD 之間的關係(討論與可能的行動)
一個。少年緩刑部的報告
b.少年司法提供者協會的報告
主席報告 – (討論)
一個。財務委員會成員
計劃委員會的最新情況 – (討論)
未來議程項目 -(討論與可能的行動項目)
一個。公告
JPD 人力資源部介紹了任命委員會秘書職位的流程以及在非公開會議上推進審議和任命可能採取的行動。 (討論和可能的行動項目)
關於與第 13、14、15 項有關的所有事項的公眾意見。
就是否在非公開會議中舉行第 14 項進行投票。 (行動項目)
根據《政府法典》第 54957 條和《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10(b) 條:公共僱員任命/僱用:
任命委員會秘書。描述:
在委員會主席的指導下,執行與青少年緩刑委員會活動相關的困難且負責的辦公室和秘書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準備議程、起草會議記錄和協助安排會議;擔任委員會及其委員會的秘書;擔任首席緩刑官的私人機密秘書;從事各種困難且敏感的秘書和行政工作,涉及與政府官員、公民和其他僱員的公眾接觸的高度責任;並依要求履行相關職責。 (討論和可能的行動項目)
在公開會議中重新召開。 (行動項目)
一個。投票決定是否在閉門會議中揭露有關第 14 項的任何或所有討論(SF 管理守則第 67.12(a) 條)(行動項目)
b.根據 SF 管理法第 67.12(b)(4) 條(行動項目)的要求,在非公開會議上宣布採取的任何行動
休會(行動項目)
會議資源
錄影
錄音密碼:sf123456
觀看錄音(3 小時 7 分鐘)相關文件
22-14-12 JPC MTG 分鐘 - 已批准 2-8-23
12-14-22 JPC MTG MINUTES - APPROVED 2-8-23通告
公眾意見
委員和 JPD 工作人員將透過電話會議遠端召開委員會會議。我們鼓勵公眾提前或在電話會議上透過電話提交對議程項目的公眾意見,將意見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JUV-ProbationCommission@sfgov.org,或透過語音信箱留言 415-753-7556。在會議前星期一下午 5 點之前提交的意見將由部長在電話會議期間讀入記錄,並將被視為在會議期間通過電話提供公眾意見的替代方法。
提前就一個或多個議程項目提交書面公眾意見的人員不得在會議期間透過電話就同一議程項目提供公眾意見。公眾可以就委員會管轄範圍內未出現在議程上的任何事項向委員會發表最多三分鐘的發言。發言者應向整個委員會發表講話,而不是向個別委員或部門人員發表講話。委員或部門人員未回應並不一定表示同意或支持公眾意見徵詢期間所做的聲明。
委員會將在討論之前或討論期間聽取公眾對所有議程項目的評論。為了公平對待所有希望向委員會發言的人,主席可以修改允許公眾發表意見的時間段。
無障礙設施
如需參加會議所需的與殘障相關的調整或便利,包括輔助設施或服務,請在會議前至少 3 個工作日聯繫委員會秘書,電話 (415) 753-7556。
了解陽光條例下您的權利
政府的職責是為公眾服務,在公眾面前做出決定。市縣的委員會、委員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該法令確保在人民面前進行審議,並確保城市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
有關您根據《陽光條例》享有的權利的更多資訊或舉報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聯絡《陽光條例》工作小組。您可以聯絡現任《陽光條例》工作小組管理員Frank Darby, Jr.,聯絡方式如下:《陽光條例》工作小組,City Hall, Room 244,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co CA 94102-4689 ;致電 (415) 554-7724;透過傳真:(415) 554-7854;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sotf@sfgov.org。 《陽光條例》的副本可從陽光工作組書記官、舊金山公共圖書館以及市政府網站 http://www.sfgov.org 取得。
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如何參與
親自
San Francisco, CA 94102
在線的
概述
本次會議將在上述地點親自召開。根據《加州政府法典》第 54953(e) 條和布里德市長對其 2020 年 2 月 25 日緊急公告的第 45 號補充文件的授權,青少年緩刑委員會的部分成員可能會遠端參加本次會議。屆時,這些成員將透過影片參與並投票。公眾可以在上面列出的實體會議地點或線上參加會議,觀察並提出公眾意見:青少年緩刑委員會會議資訊 |青少年緩刑部 (sfgov.org)。提供遠端公眾評論的說明如下。 觀看:https://bit.ly/3OL7vc0 聆聽/公眾意見熱線:+1-415-655-0001 訪問代碼:2484 041 7014議程
根據《加州政府法規》第 54953(e) 條允許召開電話會議的決議(行動項目)
公眾意見
審查並批准 2022 年 10 月 12 日完整的委員會會議紀錄(討論和行動項目)
同意日曆 –提交單次投票而不進行討論,除非專員提出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待討論的事項應從同意日曆中刪除並視為單獨的項目(行動項目):
一個。 提交請求,追溯與 Treeline Security, Inc. 簽訂為期三個月的新合約(期限:12/1/22-2/28/23),金額不超過 99,999 美元,提供 24/7 安保服務小木屋牧場遺址。
社區組織 (CBO) 與 JPD 之間的關係(討論與可能的行動)
一個。少年緩刑部的報告
b.少年司法提供者協會的報告
主席報告 – (討論)
一個。財務委員會成員
計劃委員會的最新情況 – (討論)
未來議程項目 -(討論與可能的行動項目)
一個。公告
JPD 人力資源部介紹了任命委員會秘書職位的流程以及在非公開會議上推進審議和任命可能採取的行動。 (討論和可能的行動項目)
關於與第 13、14、15 項有關的所有事項的公眾意見。
就是否在非公開會議中舉行第 14 項進行投票。 (行動項目)
根據《政府法典》第 54957 條和《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10(b) 條:公共僱員任命/僱用:
任命委員會秘書。描述:
在委員會主席的指導下,執行與青少年緩刑委員會活動相關的困難且負責的辦公室和秘書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準備議程、起草會議記錄和協助安排會議;擔任委員會及其委員會的秘書;擔任首席緩刑官的私人機密秘書;從事各種困難且敏感的秘書和行政工作,涉及與政府官員、公民和其他僱員的公眾接觸的高度責任;並依要求履行相關職責。 (討論和可能的行動項目)
在公開會議中重新召開。 (行動項目)
一個。投票決定是否在閉門會議中揭露有關第 14 項的任何或所有討論(SF 管理守則第 67.12(a) 條)(行動項目)
b.根據 SF 管理法第 67.12(b)(4) 條(行動項目)的要求,在非公開會議上宣布採取的任何行動
休會(行動項目)
會議資源
錄影
錄音密碼:sf123456
觀看錄音(3 小時 7 分鐘)相關文件
22-14-12 JPC MTG 分鐘 - 已批准 2-8-23
12-14-22 JPC MTG MINUTES - APPROVED 2-8-23通告
公眾意見
委員和 JPD 工作人員將透過電話會議遠端召開委員會會議。我們鼓勵公眾提前或在電話會議上透過電話提交對議程項目的公眾意見,將意見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JUV-ProbationCommission@sfgov.org,或透過語音信箱留言 415-753-7556。在會議前星期一下午 5 點之前提交的意見將由部長在電話會議期間讀入記錄,並將被視為在會議期間通過電話提供公眾意見的替代方法。
提前就一個或多個議程項目提交書面公眾意見的人員不得在會議期間透過電話就同一議程項目提供公眾意見。公眾可以就委員會管轄範圍內未出現在議程上的任何事項向委員會發表最多三分鐘的發言。發言者應向整個委員會發表講話,而不是向個別委員或部門人員發表講話。委員或部門人員未回應並不一定表示同意或支持公眾意見徵詢期間所做的聲明。
委員會將在討論之前或討論期間聽取公眾對所有議程項目的評論。為了公平對待所有希望向委員會發言的人,主席可以修改允許公眾發表意見的時間段。
無障礙設施
如需參加會議所需的與殘障相關的調整或便利,包括輔助設施或服務,請在會議前至少 3 個工作日聯繫委員會秘書,電話 (415) 753-7556。
了解陽光條例下您的權利
政府的職責是為公眾服務,在公眾面前做出決定。市縣的委員會、委員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該法令確保在人民面前進行審議,並確保城市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
有關您根據《陽光條例》享有的權利的更多資訊或舉報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聯絡《陽光條例》工作小組。您可以聯絡現任《陽光條例》工作小組管理員Frank Darby, Jr.,聯絡方式如下:《陽光條例》工作小組,City Hall, Room 244,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co CA 94102-4689 ;致電 (415) 554-7724;透過傳真:(415) 554-7854;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sotf@sfgov.org。 《陽光條例》的副本可從陽光工作組書記官、舊金山公共圖書館以及市政府網站 http://www.sfgov.org 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