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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飯店訪客政策

統一飯店訪客政策於 2010 年 3 月 30 日修訂。

Hotel Sign

舊金山市監事會成立了單人間酒店安全與穩定工作小組,也稱為“SRO工作組”,目的是批准住宅酒店的統一遊客政策。該政策以可下載的 .pdf 格式提供於下方,並且我們的辦公室還提供多種語言版本。

租金委員會有權批准與統一飯店訪客政策和行政法規第 41D 章的目標一致的補充訪客政策。希望獲得補充訪客政策批准的房東可以向租金委員會提交請願書,並獲得行政法官批准或拒絕擬議政策的書面決定。

租金委員會也有權受理有關不遵守《統一飯店遊客政策》規定的投訴。如果租戶認為飯店未遵守《統一飯店訪客政策》、經批准的《補充訪客政策》或第 41D 章的任何其他規定,則可以向租金委員會提交減免租金的申請。租客無需在飯店單位連續居住 32 天才可以提出申請;統一飯店訪客保單的保障從租賃開始起生效,但接待過夜訪客的權利除外。

請注意,不受《租金條例》中租金上漲和驅逐限制的飯店將受到租金委員會的管轄,以裁決與遊客政策有關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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