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申請房主豁免

如果您擁有並居住在您的主要居住地,您可能有資格節省每年約 80 美元的房產稅。

需要了解的內容

新房主

新業主將自動收到郵寄的豁免申請。

最後期限

獲得全部房主豁免的截止日期是 2 月 15 日。 

該怎麼辦

在申請房主豁免之前

如果您擁有並居住在您的主要居住地,您可能有資格享受高達 7,000 美元的房產評估價值減免,從而每年節省約 80 美元的房產稅。

合格: 

  • 您必須是業主、共同業主或銷售合約中指定的購買者。您必須以您的家作為您的主要居住地。
  • 如果住宅是出租的、空置的和無人居住的,或者是索賠人的度假或第二住所,則不符合豁免條件。

最後期限:

  • 對於您在留置日(1 月 1 日)佔用該住宅的當年,如果您在隔年 2 月 15 日下午 5:00 之前提交申請,則可獲得全額豁免。
  • 如果您在隔年 2 月 16 日至 12 月 10 日下午 5:00 之間提出索賠,則可獲得 80% 的豁免。
  • 如果您在前幾年申請過房主豁免並且沒有搬家,則無需再次申請。 

房主的豁免可適用於補充評估。

我們不接受第三方提交的房主豁免索賠表。

觀看有關房主豁免的介紹影片。

提交方式

1. 透過電子郵件將您的房主豁免申請表發送給我們: asrexemptionunit@sfgov.org ;或者

2. 請將您的房主豁免索賠表交到或郵寄到我們位於舊金山市政廳 190 室的辦公室。

提交索賠表後

每年七月,我們的辦公室都會向舊金山的業主發出評估價值通知

您的年度評估價值通知將顯示從您的總評估價值中扣除的房主免稅額。 

Special cases

提案19

在申請某些類型的重新評估排除時,需要房主豁免,例如第 19 號提案基準年價值轉移和第 19 號提案代際轉移。  

第 19 號提案的重新評估排除有不同的截止日期。請參閱我們的第 19 號提案頁面。

取消房主的豁免

投遞箱

您可以全天候透過我們的市政廳投遞箱提交已填妥的索賠表。請依照以下步驟操作:

  1. 下載並填寫房主豁免索賠表。
  2. 將表格存放在市政廳外格羅夫街的指定信箱內。

我們於工作日上午 8:00 檢查投遞箱。

如果您搬家該怎麼辦

您可以同時提交舊房產的「取消房主豁免申請表」和新房的「房主豁免申請表」。

有關的

獲取協助

地址

Main OfficeOffice of the Assessor-Recorder
City Hall, Room 190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o, CA 9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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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員-記錄員

asrexemptionunit@sfgov.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