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申請非營利組織豁免

對非營利組織和慈善組織的要求

該怎麼辦

根據《國內稅收法典》501(c)(3) 條款免稅的非營利組織不會自動免徵財產稅。非營利福利豁免由稅務平衡委員會 (BOE)和我們的辦公室共同管理。 BOE 確定該組織是否有資格獲得豁免,而我們的辦公室確定該財產的使用是否有資格獲得豁免。 

合格

  1. 由為宗教、科學、醫院或慈善目的而成立的非營利組織所擁有和使用的不動產和動產。

申請

  1. 首次申報者必須申請並獲得BOE 頒發的組織清算證書「OCC」。注意:有限合夥企業擁有的財產也必須獲得 BOE 的補充清關證書。
  2. 下載下面適用於您的組織的表格。
  3. 請將您填妥的豁免表格連同您的 BOE OCC 一起提交到我們的辦公室。 
  4. 我們的辦公室將安排實地考察以核實空間的使用情況,作為批准您的豁免申請的最後一步。
  5. 每年提交豁免申請表來維持您的財產稅豁免。

最後期限

年度申報截止日期為 2 月 15 日。 

在您的申請等待審理期間,您必須全額繳納財產稅。該流程完成後,財務主管和稅務員將支付退款。 

資源

請觀看我們的非營利福利豁免、撥款寫作和彈性研討會視頻,以了解申請流程和其他資源。 

需要額外豁免申請指導的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可以與我們的豁免專家預約。 

評估手冊第 267 節:福利、教會和宗教豁免

獲得協助

地址

Main OfficeOffice of the Assessor-Recorder
City Hall, Room 190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o, CA 94102
獲取路線
週一
週二
週三
週四
星期五

電話

總辦事處628-652-8100

電子郵件

評估師豁免單位

asrexemptionunit@sfgov.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