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選票簡釋委員會(Ballot Simplification Committee 簡稱BSC)負責以簡明易懂的語言為每項地方選票提案準備公正、客觀的概述。每份概述或「摘要」都解釋了該提案的主要目的和要點,包括四個部分:
- 現況
- 建議
- 投「贊成」票的意思
- 投「反對」票的意思
一般來說,摘要的撰寫必須盡可能接近八年級的閱讀水平,且字數不超過 300 字。如果委員會確定某項提案的複雜性或範圍需要更長的篇幅,則摘要可能會超過 300 字的限制。
此外,委員會還審查或準備《選民資料手冊》的其他內容,例如「常見問題」以及「名詞解釋」(即手冊中使用的詞彙表)。
草擬摘要的程序
市府律師辦公室為每項提案準備初步摘要草稿。委員會首先討論該初稿並作出修改。
當委員會就摘要的草稿達成協議後,將開放會議徵求公眾意見,一般每位發言者限時三分鐘。委員會謹請發言者具體地指出他們想要修改摘要草稿的部分,以及說明擬議修改的原因。
在徵詢公眾意見後,委員會將考慮每項修改的建議,並決定是否修訂摘要草稿。隨後,委員會的五名投票成員將會就有關摘要進行投票表決。至少需要三票贊成才能通過摘要。
要求複議
在委員會通過摘要後,任何人都可以在摘要通過後 24 小時內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選務處提交複議申請,要求委員會重新審議有關摘要。每份摘通過後,將儘快在本網站發布,並列明提交複議申請的截止時間。
委員會會在公開會議上審議每項複議的申請,並在徵詢公眾意見後決定是否修改摘要。至少需要三票贊成才能修改摘要。委員會對複議申請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複議申請必須註明:
- 提議者要求對摘要的哪些具體用語作出修改
- 提議者建議的替代用語
- 有關建議的理據
複議申請必須透過電郵發送至 BSC.clerk@sfgov.org 或在工作時間內親自提交給選務處。
委員會成員
選票簡釋委員會由五名有投票權的成員組成,各成員必須是三藩市居民並且是登記選民。委員會成員具備新聞、教育或文字傳播等領域的專業背景。
市議會任命三位成員:
- 其中兩人必須由國家電視藝術和科學學院北加州分會或北加州廣播協會提名
- 其中一人必須由三藩市婦女選民聯盟提名
市長任命兩位成員:
- 一人必須由北加州媒體從業員協會(原北加州報紙協會)提名
- 一人必須是三藩市聯合校區總監推薦的教育閱讀專家
此外,市府律師辦公室指派的一名不具投票權的成員擔任當然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