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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育兒假條例
三藩市法律規定,針對有育兒需求的雇員,雇主應在加州帶薪家庭假之外,提供額外的補助金。
最新消息!
2025 年懷孕與家庭假研討會
OLSE 很高興於 2025 年 2 月 6 日(星期四)與加州民權部和加州就業發展部共同主辦為雇主舉辦的現場研討會。該研討會旨在幫助雇主了解其在員工懷孕假期和陪伴假方面的義務。報名名額有限,立即報名。
日期: 2025 年 2 月 6 日
時間:上午 9:00 - 下午 3:00
地點:舊金山戰爭紀念館,綠色房間
401 范尼斯大道 舊金山, CA 94102
報名: www.eventbrite.com/e/2025-pregnancy-family-leave-workshop-tickets-1128246990119? aff=oddtdtcreator
概觀
《帶薪育兒假條例》(Paid Parental Leave Ordinance,PPLO) 是三藩市的一項法律,適用於在全球擁有 20 名以上雇員的雇主。
PPLO 規定,針對有育兒需求的雇員,雇主應在加州帶薪家庭假 (California Paid Family Leave,PFL) 之外,提供額外的補助金。
適用於雇主的規定
為了遵守 PPLO,雇主必須:
- 在工作場所張貼帶薪育嬰假海報
- 在公司手冊中納入有關該法律的資訊
- 收到雇員即將為人父母的通知時,向雇員提供帶薪育兒假申請表:
- 雇主應根據雇員的薪資支付補助金。其計算方式如下:加州帶薪家庭假 福利 + 額外的雇主補助 (帶薪育兒假福利),總金額不得超過上限 (2024 年的上限為 $2,700 美元,而 2025 年的上限為 $2,402 美元)。
雇主可使用帶薪育兒假計算機,計算出應支付給雇員的 PPLO 補助金額。
雇員資格
如果您在三藩市工作並有新生兒,除了享有加州帶薪家庭假之外,還可領取雇主每週支付的補助金。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即有資格享受 PPLO 福利:
- 符合加州專為育嬰、領養孩童或扶養孩童等目的提供的帶薪家庭假資格
- 在開始使用帶薪家庭假之前,已為該雇主工作達 180 天以上
- 每週於三藩市地域範圍內工作至少 8 小時
- 每週於三藩市地域範圍內的工作時數達整體工作時數的至少 40%
法律機構
行政法規與規則- 舊金山監事會於 2016 年 4 月 12 日通過了《帶薪育嬰假條例》。
- 帶薪育兒假條例,三藩市 L.E.C.第 14 條
- 帶薪育兒假規定 (2016 年 12 月 23 日發佈)
常見問題
資源
PPLO 海報 -雇主必須列印在 8.5 x 14 英吋的紙張上並在每個工作場所展示。
PPLO 申請表
雇主逐步指南
雇員逐步指南
參考影片
與我們聯絡
如有疑問或有意回報問題,請致電 415-554-4190,或傳送電子郵件至 pplo@sfgov.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