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由委任主婚人在市政廳以外的地點為您證婚

在三藩市的自選地點由縣書記委任主婚人為您證婚。

該怎麼做

1. 籌劃您的婚禮

您有責任自行安排婚禮,包括預訂場地和獲得相關許可。

一旦您籌劃好婚禮,只要婚禮在三藩市舉行,您就可以申請委任主婚人來主持結婚儀式。

您必須在婚禮日期前 60 天內提交申請,但不得少於 7 天。

2.填寫並提交場外婚禮申請表

如需安排,請填寫並提交場外婚禮申請表。

縣書記辦公室收到您的申請表和付款後,您將收到為您指定的婚禮委任主婚人姓名、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如有)。

3.支付主婚人費用

聯絡我們

Office of the County Clerk

縣書記辦公室
City Hall, Room 160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co, CA 94102

Mon to Fri, 8:00 am to 4:00 pm 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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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定假日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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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April 2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