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狂吠犬隻

檢舉持續狂吠、嚎叫、哭叫或咆哮,進而造成困擾的犬隻。

該怎麼做

狂吠犬隻是指持續狂吠、咆哮、哭叫或嚎叫達 10 分鐘以上的犬隻。

1. 檢閱三藩市健康法規的「狂吠犬隻」

如果有人飼養「狂吠犬隻」,即可能違反三藩市健康法規第 41 節的規定。

如果該犬隻符合以下情況,則不在此限:

  • 吠叫的原因是有人非法侵入或威脅要非法侵入
  • 遭到戲弄或挑釁

2.準備相關資訊

針對所有投訴案件,我們將要求您提供:

  • 狂吠犬隻所在的住家、企業或物業地址
  • 您的姓名和聯絡資訊,以利 311 與您後續聯絡 (如有需要)

如果您未能提供犬隻的所在位置,市政府將無法採取行動。

3.撥打 311(三藩市內)以檢舉狂吠犬隻

311 客戶服務中心

311

在您檢舉狂吠犬隻後:

  • 311 將建立投訴記錄
  • 針對最初的 2 次投訴,動物照護及管理局 (Animal Care and Control, ACC) 和三藩市警察局 (San Francisco Police Department, SFPD) 將對該地址的所有者發出警告信

如果狂吠犬隻仍造成您的困擾,您可以採取以下行動:

  • 如果您住在有多名租戶的建築內,請通知房東。如需協助,請於週一至週五致電 415-252-4600,以聯絡租務委員會
  • 請洽詢社區委員會,對方可協助處理鄰居間的意見不合和各種問題。
  • 請與另一名鄰居一同造訪當地警察局,向警方報案。這樣做即可能讓警方對犬隻的所有者或監護人核發罰單。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健康法規第 41.12(e) 節 - 罰款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為何無法派遣警察來處理鄰居的犬隻?

我們深知狂吠犬隻對您造成的困擾。但請您了解,三藩市警察局應著重於解決公眾安全問題,而市政府無法在未造成公眾安全威脅或動物危害問題的情況下,派遣警察來解決有關狂吠犬隻的投訴。

希望您可以理解,我們有必要讓警察優先處理公眾安全領域上優先性較高的事務。請參閱上方內容,以了解處理鄰居犬隻問題的其他選項。

如果您仍不同意市政府讓警察優先處理公眾安全領域高度優先要務的政策,請傳送電子郵件至 mons@sfgov.org,以聯繫市長辦公室的鄰里服務處 (Neighborhood Services)。

 

如果有公眾安全或安全性威脅,或是我認為該犬隻處於危險之中,且需立即做出回應,我該怎麼做?

請立即撥打 911。

 

我應該聯絡哪些對象,以處理其他動物相關問題?

  • 針對發生在上午 6:00 至午夜期間,且不具威脅性的動物相關緊急事件,請直接致電 415-554-9400,以聯絡動物照護及管理局 (Animal Care and Control, ACC)。若事件發生在午夜至上午 6:00 期間,則請撥打 311(三藩市內)。
  • 如需一般資訊,歡迎隨時撥打 311(三藩市內),或造訪 ACC 網站:www.sfanimalcare.org。或者,請於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致電 415-554-6364,以直接聯絡 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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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是 24 小時全年無休的專線。

最後更新 May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