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使用我們的優先選擇投票實習工具,練習如何填寫優先選擇投票選票的選擇排名!
我們何時使用優先選擇投票制
使用優先選擇投票制,選民可以按照其個人對各候選人的喜歡程度,順序最多給10位候選人排名。自2004年11月以來,三藩市選民已經使用此方法來選出大多數的市府公職。這些公職包括:
- 市長
- 估值官—記錄官
- 市府律師
- 地方檢察官
- 公共辯護律師
- 縣警局長
- 財政官
- 市議會議員
選民如何給候選人排名
在選票上,優先選擇投票制的公職選舉項目將以網格形式出現。我們用最左邊一欄列出候選人的姓名,用最頂一行來顯示排名次序。
若要為公職選舉項目投票,請給候選人排名,沿左至右填劃適用的橢圓圈:
- 在第一欄中,將您的第一選擇候選人姓名旁邊的橢圓圈填滿
- 在第二欄中,將您的第二選擇候選人姓名旁邊的橢圓圈填滿
- 在第三欄中,將您的第三選擇候選人姓名旁邊的橢圓圈填滿,以此類推。
當您給候選人排名時,請記著這些貼士:
- 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給多少位候選人排名。
- 您不可以對超過一位候選人給予相同名次的排名。這個情況稱為「超額投票」。您在此欄的排名選擇和之後各欄的排名選擇都不會獲得計算。
- 您不可以對同一位候選人給予多次的排名。這個情況下,我們只可以計算您的第一選擇票,其餘的排名選擇將不予計算。
- 若要給補寫候選人排名,請將其姓名寫在候選人名單末端的預留位置上,並填滿該排名的橢圓圈。
我們如何計算優先選擇投票制的選票
我們採用多輪的點票程序來計算優先選擇投票的票數。
在第一輪點票中,我們將計算每位候選人取得的所有第一選擇排名票。如果某位候選人在這一輪點票中取得半數以上的第一選擇票,則該候選人贏得這次選舉。有關選舉項目的點票工作亦告完成。
如果在第一輪點票中沒有勝選者,我們便進行第二輪點票。在第二輪點票中,我們將淘汰第一選擇排名票最少的候選人。因此,如果選民的第一選擇候選人取得的第一選擇排名票總數最少,我們便會計算選民的第二選擇候選人作為他們的新首選。
如果某位候選人在第二輪點票中取得半數以上的票數,則該候選人贏得這次選舉。有關選舉項目的點票工作亦告完成。如果還未有取得半數以上票數的勝選者,我們將再次淘汰得票最少的候選人。然後我們重新點票,一直繼續這個程序,直至有候選人贏得選舉為止。
聯絡我們
Department of Elections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City Hall, Room 48
San Francisco, CA 94102
Phone
Fax: 415-554-7344
TTY: 415-554-4386
中文: 415-554-4367
Español: 415-554-4366
Filipino: 415-554-4310
最後更新 October 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