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觀
《帶薪育兒假條例》(Paid Parental Leave Ordinance,PPLO) 是三藩市的一項法律,適用於在全球擁有 20 名以上雇員的雇主。
PPLO 規定,針對有育兒需求的雇員,雇主應在加州帶薪家庭假 (California Paid Family Leave,PFL) 之外,提供額外的補助金。
適用於雇主的規定
為了遵守 PPLO,雇主必須:
- 在工作場所張貼帶薪育兒假海報
- 在公司手冊中納入有關該法律的資訊
- 收到雇員即將為人父母的通知時,向雇員提供帶薪育兒假申請表:
- 雇主應根據雇員的薪資支付補助金。其計算方式如下:加州帶薪家庭假福利 + 額外的雇主補助 (帶薪育兒假福利),總金額不得超過上限 (2023 和 2024 年的上限為 $2,700 美元)。
雇主可使用帶薪育兒假計算機,計算出應支付給雇員的 PPLO 補助金額。
雇員資格
如果您在三藩市工作並有新生兒,除了享有加州帶薪家庭假之外,還可領取雇主每週支付的補助金。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即有資格享受 PPLO 福利:
- 符合加州專為育嬰、領養孩童或扶養孩童等目的提供的帶薪家庭假資格
- 在開始使用帶薪家庭假之前,已為該雇主工作達 180 天以上
- 每週於三藩市地域範圍內工作至少 8 小時
- 每週於三藩市地域範圍內的工作時數達整體工作時數的至少 40%
法律機構
行政法規和規則 - 三藩市的市參事會已於 2016 年 4 月 12 日通過《帶薪育兒假條例》。
- 帶薪育兒假條例,三藩市 L.E.C.第 14 條
- 帶薪育兒假規定 (2016 年 12 月 23 日發佈)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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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或有意回報問題,請致電 415-554-4190,或傳送電子郵件至 pplo@sfgov.org。
最後更新 June 1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