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商業設施入口歸類在第 2、3 或 4 類,則您需要進行變更,以滿足無障礙要求。
如果您可以使用下列其中 1 個常見解決方案 (依照優先順序排列),請在計畫中包含:
變更建築物入口
了解是否可以進行下列其中 1 項變更,好讓入口能符合無障礙要求:
- 移除入口處的彎道或坡道
- 將門加寬
- 安裝電動門裝置
- 使用傾斜平台或一般升降平台
若是如此,請在計畫中說明您將如何做出變更。
如果您無法對建築物做出變更,請考慮下列外部變更
如果存在實體限制,導致您無法對建築物進行變更,請在計畫中詳細說明。
接著,請了解您是否可以:
- 修改人行道 (首選) 或
- 安裝坡道,以提高入口的可用性 (次要選擇)
請在計畫中列出您的選擇。
如果有意變更人行道或路緣,請撥打 415-558-6060 與公共工程的街道部門聯絡,以進行審核和核准。
技術不可行性或不合理的困難
在某些情況下,所提議的變更可能在技術上不可行,或是造成不合理的困難。
請與所有者或租戶一同擬定計畫,以透過其他方式提供貨品和服務。
可能的方法包括 (但不限於):
- 路邊服務
- 送貨上門
- 安裝滑動窗戶
任何替代方法都應讓身心障礙人士可透過最大限度的獨立程度取得貨品和服務,且不會危及其健康或安全。
您必須獲得核准,才能使用替代的遞送方法。請明確記錄無法進行上方所列的實體變更,並將文件提交至法規遵循單位 (Compliance Unit) 和/或無障礙上訴委員會 (Access Appeals Commission, AAC),以供審核。
最後更新 November 17, 2021